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新增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统计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深圳市
碳交易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定于11月中旬举办新增参与碳
排放权交易企业统计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一)介绍增加值的概念及内容;
(二)讲解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二、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18日上午9:30报道,10:00开始培训。
三、培训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芭堤雅酒店会议厅。
四、参加人员
各企业负责财务指标报送的工作人员1人。
五、有关要求(一)人员接送:本次培训安排车辆接送,需要乘车的企业代表请在回执中注明是否乘车,并于培训报道前一小时(即上午8:30)前往市统计局低碳能源办集合。集合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信访大楼外(注:市委办公大楼东侧,市博物馆西侧)。
(二)培训报名:请各企业按时派人参加培训,并于11月14日18点前将培训回执发至低碳能源办邮箱:yuxx@sztj.sz.gov.cn。
(三)其他:各企业参加培训名单请查看附件一
附件:1. 新增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统计业务培训企业名单
2.培训回执
深圳市统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