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盘活国内“碳市场”还需时日

2014-6-23 19:10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据中国碳交易网了解到,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碳交易本身是一种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通过艰难谈判,于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通过了《公约》的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
  
       在国内,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10月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曾表示,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进一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可以降低全社会节能减碳成本。
  
       我国碳交易市场,即使是一个刚刚启动的市场,但前景依然可观。某资深专业碳点分析师今年初发布的一份报告称,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湖北、深圳和重庆等7个地区交易所,今年的总成交量可能超过2400万吨,到2015年可能大增近9倍达2.27亿吨左右。另有机构预计,如果碳交易在我国全面展开,则每年对碳减排的需求量将在6至7亿吨,碳市场规模将超过澳大利亚、韩国,有可能成为世界第一大碳交易市场。
  
       碳交易大市场在我国渐渐启动,但要真正盘活这一个市场,却仍需要一个过程。一方面,我国碳交易市场迈过从试点到推广的这一步。试点本就是为了积累经验,培育市场。从目前来看,企业对碳交易仍感陌生,对未来的碳排放配额没有底,国内也缺乏能够对经济形势和碳排放配额预测的专业团队。这些都需要在试点中逐步完成经验的积累。同时,市场制度和交易规则,也仍处于一个探索期。我国虽然确定了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但每个碳交易所都有各自的规则与标准,哪一种制度,哪一个标准,更符合我国未来的碳交易大市场,也需要在试点过程中去寻找答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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