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市场化运作是最大亮点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3个部分内容:一是对
碳排放权相关的资产、负债设置了会计科目。二是根据重点排放企业不同的日常业务规定了相应的账务处理。三是明确了重点排放企业在财务报表上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比如,碳
排放权分配的确认和计量、因超排而购买碳排放权和因
减排而出售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和计量、碳排放权相关资产和负债的科目设置,以及碳排放权分配、持有、交易与履约等相关会计信息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张彩平说。
此外,征求意见稿解决了碳会计发展中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一些
问题。比如,实现了更完善的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的范围与对应的结构;通过初次对接,为报表使用人提供合理判断、提升决策科学性的依据。
征求意见稿中体现出的“
市场化机制运作”是最大亮点,即减少排放的企业能够因降低排放而受益,超额排放的企业因增加排放而承担额外成本。陈彬强调:“这一运作方式将改变企业长期以来对环保投入的被动地位,将有助于社会各方面从被动投入向主动投入角色的转换。使环保投入不仅仅是成本与流出,还可能是收益与流入。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科学衡量国民生产总值和经营损益的更合理的评价标准。同时,企业通过方案优化减少碳排放总量与单位排放强度,有助于实现整体财务状况优化。”陈彬说。
征求意见稿中的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也让张彩平印象深刻。她认为,该规定比较完整地反映了与碳排放相关的战略及减排措施、与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确认、计量与列报方法、碳排放权持有及变动情况,及碳排放权公允价值相关的会计处理等信息,有助于利益关系人全面了解企业碳排放相关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