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
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
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方案》明确,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法律
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方案》从8个方面提出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任务。
一是低碳引领能源革命。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优化利用化石能源。
二是打造低碳产业体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控制工业领域排放,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三是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建设低碳
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四是加快区域低碳发展。实施分类指导的碳排放强度控制,推动部分区域率先达峰,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支持贫困地区低碳发展。
五是建设和运行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启动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化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基础支撑能力。
六是加强低碳科技创新。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大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七是强化基础能力支撑。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低碳发展
政策体系,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八是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推动务实合作,加强履约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宣传引导,确保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