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2016-11-14 19:54 来源: 国际金融 |作者: 苏博、瞿亢

摘要

绿色金融是指用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或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等绿色项目而进行融资、再融资的金融产品。目前,全球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扩张迅速,产品不断丰富,绿色贷款、绿色基金和绿色债券等创新型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全球金融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本文对绿色金融的起源、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机遇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系列政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债券;国际经验
                                              
一、绿色金融的起源及内涵

绿色金融起源于20 世纪90 年代末期,由于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绿色金融的理念开始出现萌芽。2007 年,欧洲投资银行发行全球首个气候相关债券;2013 年,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Finance Corporation,IFC)与纽约摩根大通共同发行IFC 绿色债券,绿色金融市场开始蓬勃发展;2015年3 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公布的《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GBP)成为绿色债券国际标准的雏形,对绿色债券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根据国际能源机构的估计,2050年,全球对绿色项目的投资将增加36 万亿美元(见图1)。


目前,全球绿色金融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法国和澳大利亚,主要行业包括能源、绿色建筑、低排放车辆、可持续的水资源、废弃物和污染、循环农业等。目前,绿色金融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发行人、投资人和贷款人。绿色金融对不同的参与者都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对发行人而言,绿色金融被视为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沟通工具。同时,绿色金融还有助于发行人优化投资者分布:普通债券的投资者主要来自官方,而绿色债券的投资者则可覆盖各国央行、官方机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投资者分布更为广泛。如非洲发展银行于2013 年10 月发行的第一只绿色债券,出于履行社会责任投资的投资者就占到总投资人的84%。此外,绿色金融也有助于提高发行人在国际市场中的评级。

对投资人而言,投资绿色金融,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许多机构投资者的重要职责,如资产管理者、公共养老基金以及公共部门等。

对贷款人而言,绿色金融通过再融资等方式能够盘活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也因此成为其项目融资业务的一个新方向,而且,贷款人参与绿色金融也是其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

二、全球绿色金融市场的主要产品

国际金融公司(IFC)关于企业绿色贷款方面提出的“赤道原则”得到了国际银行业的广泛认同。在此基础上,绿色贷款、绿色基金和绿色债券等创新型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全球金融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得到拓展。

(一)绿色贷款

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是目前全球流行的自愿性绿色信贷原则,是绿色贷款的主要标准。该原则于2003 年6 月由国际金融公司发起,由来自7 个国家的10 家国际领先银行①率先实行。

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核查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只有在项目发起人能够证明该项目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前提下,金融机构才会提供融资。赤道原则在全球首次确立了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最低行业标准,为金融机构推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提供了一般准则。截至2015 年9 月,全球接受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已达81 家,分布于全球36 个国家或地区;其项目融资总额占到新兴市场国际项目融资的70% 以上。

(二)绿色ETF 和共同基金

在全球资本市场中,随着欧美证券市场中绿色可持续指数的开发以及一些大型投资基金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注,绿色可持续发展行业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金融投资产业。根据欧洲SIF 统计,截至2014 年,欧洲共有绿色可持续、社会责任道德等各类主题相关的绿色投资资产6.7 万亿欧元。全球约有35% 的专业管理投资资产价值明确了“社会责任投资”(Social Responsible Investment, SRI)的战略(见图2)。多家养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均确立了担当社会责任的投资使命。2012—2014 年间,全球社会责任投资资产余额由13.3 万亿美元增至21.4 万亿美元。


目前,欧洲金融市场上已拥有相当数量具备较高流动性的绿色金融产品。其中,以ETF 指数和基金类产品为主,也包括碳排放权类的衍生品等。在欧美资本市场中,具有代表性的绿色指数主要包括:英国富时社会责任指数系列(FTSE 4 Good Series)、标准普尔全球清洁能源指数及MSCI-ESG 系列指数等(见表1)。这些指数受到了很多指数投资基金的追捧。此外,特色指数和基金还包括德意志银行。


(三)绿色债券

全球绿色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气候债券倡议机构(CBI)的统计,2013 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总额仅为110 亿美元,2014 年为366 亿美元,2015 年上半年已增至659 亿美元,估计2015 年将达到1000 亿美元左右。尽管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较快,但目前其总规模仅占全球债券市场的0.2%,无法满足各国环境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据国际能源机构(EIA)估计,仅实现“估计,仅实年全球温度增加不超过2 摄氏度”这一项目标,就需要增加36 万亿美元的投资。绿色债券作为一种新的债券品种,其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和工业、低碳交通、污水处理、废物处理、农林业等方面的项目,适应了经济转型的投资需求(见图3)。


全球十大绿色债券的发行人主要来自于欧美国家(见表2)。以欧洲投资银行(EIB)、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国际性开发银行,依然是绿色债券市场最主要的发行人。对于国际性开发银行来说,投资于环境友好型的绿色项目,符合其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此外,由地方政府发行的绿色债券也在逐渐增多(占发行总额的13%);公司和公用事业、企业的债券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绿色债券市场上, 并成为2014 年全球绿色债券市场规模大幅增长的主要动力(占发行总额的33%)(见图4、图5)。




三、欧洲发展绿色金融的相关经验

为在2030 年和2050 年分别实现碳减排40%和80% 的目标,欧洲需要在节能、低碳、清洁能源、交通体系和建筑等绿色领域大量投资。在未来的10—20 年中,欧洲在电力领域需要相当于目前2.5倍的投资增量;其他节能方面的投资也需要大量增加,平均年均投资量到2020 年为600 亿—1000 亿欧元/ 年。

欧洲对支持此类绿色项目的金融配套不足。目前,欧洲市场这方面融资主要是由能源公司进行资产负债表内融资。由于需要启动资金巨大的高科技项目(如海上风能等项目),往往会超出能源公司的市场融资能力,因此,一些前沿的绿色项目无法实施。与此同时,受金融危机后巴塞尔协议约束,欧洲银行也无法向过去一样对欧洲各大基建项目提供大规模长期贷款,这使得欧洲的绿色基建项目融资变得更加困难。

为了应对上述挑战,欧洲在绿色金融政策、体制建设和产品创新等方面对绿色金融给予了积极支持,以推动经济转型,培育新经济的增长点。比如,欧洲通过绿色金融(包括绿色信贷、绿色贴息、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等)和其他手段,支持绿色节能产业发展,创造了大量绿色就业,每年在节能领域创造的价值约达2000 亿欧元。

欧洲的发展思路主要是政府通过制定规则、培育市场,来支持绿色金融发展。以绿色债券为例,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130 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发布《绿色债券原则》,指出绿色债券是“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等绿色项目融资或再融资的债券工具”。虽然《绿色债券原则》是不具有强制效力的自愿性规则,但欧洲政府仍然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等非官方机构制定此类规则。这些规则作为绿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绿色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石。

目前GBP 绿色债券仍然视为债券产品,在普通债券基础上尽量减少对于绿色债券的附加条件,寄希望于通过培育专项的绿色债券投资人市场,促进绿色债券获得更优的融资利率。秉承资本市场自然发展的传统,绿色债券发展也主要由一些行业协会推动,相比由政府直接推动,力度明显要小。目前,通过立法或相关政策强制企业披露相关信息可能性不大,因此对绿色债券进行有效定义困难重重。欧洲着眼于培育绿色债券投资人群体,通过加强社会责任和投资人服务等方面措施,促使投资人更多关注投资绿色债券。

四、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机遇

随着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我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一)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建设绿色金融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金融体系”,并指出,“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

1. 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绿色信贷机制

通过绿色金融再贷款、财政对绿色贷款的贴息和担保、对商业银行进行绿色评级等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充分发挥征信系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激励约束作用;支持商业银行建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支持以排放权、排污权和碳收益权等作为抵/ 质押的绿色信贷。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的实施难点在于贷款范畴内的绿色界定:一方面,与绿色债券相比,绿色贷款缺少一般性的认证准则;另一方面,相关鼓励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范畴界定和公平性难题。此外,配套措施的跟进也相对缓慢,对商业银行绿色评级、运用征信系统、支持商业银行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等举措,由于涉及较复杂的系统调整和市场接受度问题,预计需要较长时间才能付诸实施并产生效果。

2. 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

具体举措包括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支持和鼓励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进一步明确绿色债券的定义、分类和披露标准,培育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机构。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投资产品,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绿色金融产品;建立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制度安排;建立绿色产业基金;推动发展碳租赁、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

上述进一步明确绿色债券的定义、分类和披露标准等措施,估计实施起来困难不大,国际上已有较成型的体系借鉴,国内监管只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补充、调整和制定规则即可。绿色评估和评级能力建设相对比较复杂,如政府确实对绿色债券予以实质性的经济补贴或政策优惠,使该类机构获得实质性获益。

(二)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动绿色债券

2015 年11 月10 日,在“第三届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披露,由央行牵头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绿色金融案例的编写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绿金委已向《证券法》修法小组提交了增加“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条款”的建议。此外,有关绿色金融债的指导意见也已于近日正式公布。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在以下方面明确了绿色债券的有关内容:一是相对明确地划分了绿色债券发债资金的运用领域,为绿色债券的界定提出较明确的指导标准。二是强制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以有助于引导实体经济加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透明度和关注度。目前需要关注的是,虽然对于高污染、高能耗类的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已经有了一定的管控措施,但界限与达到“绿色”标准尚有一定距离。三是金融债目前在央行的管辖审批权限内,绿色金融债指导意见相对容易推出并付诸实施。国内金融机构绿色债券政策上较易突破,但绿色融资市场的培育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五、对策建议

绿色金融将成为未来国际金融的热点,当前无论中国还是国际资本市场都在摸索中前行。绿色金融是为数不多的、尚未成熟却具有战略意义的国际金融高地。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相关工作:

(一)对内积极鼓励绿色金融发展,形成中国特色的政策和规则

鉴于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巨大需求,应积极鼓励绿色金融发展,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开发力度和深度,打造国际领先的绿色金融全链条服务能力。在此过程中,应尽早完善中国国内绿色金融政策和规则,并努力与国际规则接轨,争取全球绿色金融的领先地位。

(二)对外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市场和国际规则制定

绿色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品种类,还处于发展的初期。中资金融机构应有选择地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市场。以绿色债券为例,在海外市场发行离岸人民币计价绿色债券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提高中国绿色产业的国际影响力,也可为国内绿色金融发展积累经验,更有助于提高中资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也助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当前,应加强绿色金融规则研究,持续跟踪其发展趋势,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这将不仅有助于中国银行业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还对增强未来中国在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苏博、瞿亢 来自中国银行伦敦分行
马骏 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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