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允许基金等非法人机构开户和上调投资者持仓量的公告
为培育形成多层次的碳
市场体系,持续活跃
碳交易,推动广东省
碳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允许基金等非法人机构开户和上调投资者持仓量,具体如下:
一、允许基金、信托等非法人机构在广碳所开户。
广碳所将放开基金、信托等非法人机构开户的限制,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一)非法人机构向广碳所递交开户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二)由广碳所对以上所有材料进行审核。
二、将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的持仓量上限由300万吨调整至800万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