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 “十三五”规划》:“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增加风电项目经济收益”

2016-11-30 12:03 来源: 一财网 |作者: 一财网

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增加风电项目经济收益


随着装机容量的扩大与开发技术的优化,风电逐渐从补充能源进入到替代能源的发展阶段,已成为我国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

据能源局网站11月29日消息,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局制定了《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

《规划》从发展基础与形势、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建设布局、重点任务、创新发展方式、保障措施、计划实施效果这七个方面对未来五年我国风能行业的持续发展做了全方位的把控。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撰文解读《规划》称稳定规模、优化布局、根治弃风、健全市场是实现“十三五”风电健康发展的核心工作。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风电建设总投资将达到7000亿元以上,到2020年底,风电年发电量要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为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发展风电机遇与挑战并存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连续五年领跑全球,累计新增9800万千瓦,占同期全国新增装机总量的18%,在电源结构中的比重逐年提高。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风电开发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15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达到1.29亿千瓦,年发电量1863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3.3%,比2010年提高2.1个百分点。

《规划》指出在“十二五”期间,全国风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开发布局不断优化,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风电已经从补充能源进入到替代能源的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风电成为我国新增电力装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与行业管理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尽管如此,随着应用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我国风力发电仍旧具有不少新的挑战。

《规划》指出现有电力运行管理机制不适应大规模风电并网的需要。由于我国大量煤电机组发电计划和开机方式的核定不科学,辅助服务激励政策不到位,省间联络线计划制定和考核机制不合理,跨省区补偿调节能力不能充分发挥,需求侧响应能力受到刚性电价政策的制约,多种因素导致系统消纳风电等新能源的能力未有效挖掘,局部地区风电消纳受限问题突出。

此外,经济性仍是制约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与传统的化石能源电力相比,风电的发电成本仍比较高,补贴需求和政策依赖性较强,行业发展受政策变动影响较大。同时,反映化石能源环境成本的价格和税收机制尚未建立,风电等清洁能源的环境效益无法得到体现。

与此同时,《规划》指出支持风电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尚需进一步完善。风电开发地方保护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地区对风电“重建设、轻利用”,对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产业优胜劣汰机制尚未建立,产业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低水平设备仍占较大市场份额。

七大重点任务助力风电健康发展

《规划》展望,“十三五”期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8000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新增容量400万千瓦以上。按照陆上风电投资7800元/千瓦、海上风电投资16000元/千瓦测算,“十三五”期间风电建设总投资将达到7000亿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提出七大重点任务,包括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提升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开发利用水平,推动技术自主创新和产业体系建设,完善风电行业管理体系,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发挥金融对风电产业的支持作用。

另外,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启动在即,因此“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增加风电项目经济收益”这一项要求也出现在《规划》中。《规划》指出应充分认识碳交易市场对风电等清洁能源行业的积极作用,重视碳资产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积极进行项目注册和碳减排量交易。完善绿色证书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实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并做好与全国碳交易市场的衔接协调。

《规划》提到,按2020年风电发电量测算,相当于每年节约1.5亿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8亿吨,二氧化硫130万吨,氮氧化物110万吨,对减轻大气污染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起到重要作用。

《规划》还提到,“十三五”期间,风电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就业规模不断增加,新增就业人数30万人左右。到2020年,风电产业从业人数达到80万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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