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细则】

2016-12-18 15:38 来源: 国家发改委

目录

前言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国际形势

(二)国内形势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稳妥发展水电

(二)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

(三)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

(四)加快发展生物质能

(五)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

(六)推进海洋能发电技术示范应用

(七)推动储能技术示范应用

(八)加强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合作

五、优化资源配置

(一)有序推进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二)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

(三)开展水风光互补基地示范

(四)论证风光热综合新能源基地规划

六、创新发展方式

(一)可再生能源供热示范工程

(二)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

(三)新能源微电网应用示范工程

七、完善产业体系

(一)加强可再生能源资源勘查工作

(二)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

(三)建立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四)提高可再生能源运行管理的技术水平

(五)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检测认证体系

(六)提升可再生能源信息化管理水平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导向的管理体系

(二)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三)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

(四)加强可再生能源监管工作

九、投资估算和环境社会影响分析

(一)投资情况

(二)环境社会影响分析


前言

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应用成本快速下降,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许多国家推进能源转型的核心内容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措施。

“十二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为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为实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和20%的目标,加快建立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包括了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明确了2016年至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发展方式、完善产业体系及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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