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第十二章 推进全方位国际合作
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两个
市场、两种资源,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遵循多元合作、互利共赢原则,全方位加强煤炭国际合作,提升煤炭工业国际竞争力。
一、稳步开展国际煤炭贸易
坚持市场化原则,巩固和发展与主要煤炭资源国和消费国的长期稳定贸易关系。鼓励进口优质煤炭,加强炼焦煤进口,严格控制低热值煤、高硫煤等劣质煤进口。完善煤炭出口
政策,鼓励优势企业扩大对外出口。积极参与全球煤炭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优质煤炭资源供应潜力,提高我国在世界煤炭市场中的影响力。
二、推进境外煤炭资源开发利用
积极稳妥推进煤炭国际产能合作,鼓励优势煤炭企业根据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策环境等选择投资目标,推进境外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结合境外煤炭资源开发需要,开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煤炭上下游投资,实现合作共赢。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煤炭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融资支持力度。
三、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
加强煤炭科技国际合作,建设国际化煤炭科技研发、装备制造平台。建立境外煤炭装备制造基地、零配件基地和技术服务中心,为境外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持。鼓励煤炭生产、煤机制造、煤矿建设等企业,发挥长期积累的技术和装备优势,积极参与境外煤矿建设、技术服务以及运营管理,带动先进工艺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