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第六章 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按照“清洁、低碳、高效、集中”的原则,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推进重点耗煤行业
节能减排,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加强散煤综合治理,推动煤炭消费革命。
一、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
完善商品煤标准体系,制定修订民用煤炭产品等标准,严格限制硫分、灰分、有害元素等指标,鼓励煤炭生产、加工、经营、使用企业制定更严格的商品煤质量企业标准。健全商品煤质量监管体系,强化对商品煤质量监管,重点加强流通环节煤炭质量跟踪监测和管理,限制劣质煤炭销售和使用。推动企业建立商品煤质量保证制度和验收制度,建立商品煤质量档案。
发展清洁高效煤电,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采用先进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大能耗高、污染重煤电机组改造和淘汰力度。坚持“以热定电”,鼓励发展能效高、污染少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严格执行
钢铁、
建材等耗煤行业能耗、环保标准,加强节能环保改造,强化污染物排放监控。推进煤炭分质分级梯级利用,鼓励煤-化-电-热一体化发展,提升能源转换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
三、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
改造提升传统煤
化工产业,在煤焦化、煤制合成氨、电石等领域进一步推动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以国家能源战略技术储备和产能储备为重点,在水资源有保障、生态环境可承受的地区,开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低阶煤分质利用、煤制化学品、煤炭和石油综合利用等五类模式以及通用技术装备的升级示范,加强先进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提升煤炭转化效率、经济效益和环保水平,发挥煤炭的原料功能。
四、加强散煤综合治理
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强散煤使用管理,积极推广优质无烟煤、型煤、兰炭等洁净煤,在民用煤炭消费集中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完善洁净煤供应网络。完善民用炉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全面整治无污染物治理设施和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加快淘汰低效层燃锅炉,推广高效煤粉工业锅炉。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替代分散燃煤锅炉。推广先进适用的工业炉窑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实现余热、余能高效回收及梯级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