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较2005年累计下降45%以上,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得到初步控制。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高碳产业比重逐步下降,低碳产业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能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逐年提升,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逐年下降;高碳产业低碳化改造深入推进,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大幅降低;低碳建筑和低碳
交通推进顺利,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的氛围基本形成;森林
碳汇建设逐步加强,碳汇能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提升,国际低碳技术创新基地基本建成;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低碳发展
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础能力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基本匹配。
2.主要指标
与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指标相对应,结合《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3-2020)》,主要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和增加碳汇等方面,合理确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指标,具体见表1。
表1 山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