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据了解,重庆市多措并举约束和惩戒生态环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通过实施
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生态环境等领域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贷款等服务。通过实施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通过实施社会性约束和惩戒,鼓励公众通过“12369”等渠道举报企业生态环境等严重失信行为,支持有关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等群体性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此外,重庆市将“企业环境信用优秀企业”等诚信主体纳入诚信典型“红名单”和守信联合激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此,政府部门将对相关诚信主体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行政监管安排,并降低其市场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