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复查任务分配情况的通知 闽发改生态〔2017〕259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开展福建省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重点排放单位2016年度碳排放数据复查任务,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4月19日,我委依法组织开展了复查任务分配的竞争性磋商工作,并确定福建省中创碳投
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
认证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和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院等4家
第三方核查机构承担我省2016年度碳排放数据复查任务。现将各核查机构任务分配情况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我委印发的《关于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16〕400号)要求,密切配合,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