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公布2016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复查任务分配情况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17〕259号】

2017-4-27 08:21 来源: 省发改委

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公布2016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复查任务分配情况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17〕259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复查任务分配情况的通知
闽发改生态〔2017〕259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开展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2016年度碳排放数据复查任务,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4月19日,我委依法组织开展了复查任务分配的竞争性磋商工作,并确定福建省中创碳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和福建省煤炭工业科学研究院等4家第三方核查机构承担我省2016年度碳排放数据复查任务。现将各核查机构任务分配情况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我委印发的《关于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16〕400号)要求,密切配合,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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