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可预见的未来明显缓解环境污染,今后几年内全国对绿色项目的投资需求估计将达到每年两万亿人民币,而由于我国目前的财税体制、资源定价、专业评估能力和环境成本信息等方面的大量
问题,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对绿色项目的兴趣不足,绿色信贷的余额仅为一万多亿。如果等待所有的问题都逐步解决来提供激励机制,则绿色投资的增长速度会十分有限。由政府作为发起人之一组建一家专业从事绿色投资的银行,充分发挥绿色债券的杠杆作用和专业评估能力的规模效益,可以在整个体制无法大变的背景下实质性地推动绿色投资的增长。具体设想包括:
• 绿色银行的资本金可以部分来自政府,也可以吸引部分社会资本,包括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其他养老基金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其他机构。这种安排可以直接让社会资本长期参与绿色产业的投资。该银行的资本金的规模应该能够支持每年上千亿的绿色贷款和投资。
• 有专家建议考虑在国家开发银行现有的绿色信贷业务和专业能力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绿色投资事业部或称为“绿色银行”的子公司。笔者认为这些都是可讨论的选项,但建议优先考虑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子公司的模式。其好处在于直接在股权层面就撬动社会资本,较容易引入新的激励机制,避免受到原有体制的约束。
• 借鉴世界银行和亚行的做法,绿色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是发行中长期绿色免税债券。以类似于国开行的评级,在
市场上获得资金。允许绿色债券的投资者免利息税(如持有者为机构,免所得税和降低营业税),从而将融资成本降低近100个基点。目前
政策性金融债如为个人投资者持有,则对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公募基金持有此类债券等同样免征所得税;而机构投资者利息收入均需缴纳所得税,目前中期(3-5年)国开行债和国债利差约150bps左右,正好反映税收差别。
• 绿色银行将会专注于特定行业和项目的融资,主要投资领域包括大型的环保、
节能、新能源和清洁
交通(包括地铁)项目等。除了绿色贷款之外,绿色银行还应该进行股权投资和担保等其他业务。
• 绿色银行应该通过吸引社会资本金、发债、担保、合资进行股权投资等方式发挥较大的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争取将每一元政府投入的资本金撬动5-10元的社会资金对绿色项目的投资。
• 由于绿色银行的规模大,就可以在环境成本测算、项目评估、风险控制、融资成本控制方面集中最优秀的专业人才和信息资源,其专业能力的使用达到最大的规模效益。
• 贷款业务方面,绿色银行应该加入赤道原则,并建立相关评估机制为商业银行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