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2家单位未按预定时间足额清缴配额,发改委责令其10个工作日内进行履约北京发改委要求各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履约工作。截至6月15日,尚有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等22家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发改委责令其在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
今年北京总共纳入947家企业,22家未按时履约,履约率为98%。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原因有:
(1)北京2015年进行了一次较大的扩容,新扩容进来的企业对
碳市场尚不熟悉,因疏漏或其它原因未能按时履约;
(2)北京6月13日才发布正式履约通知,距截止日期仅两天,部门企业收到通知后来不及购买配额进行平仓。
因此,主管部门应当注意加强对企业的能力建设,增强其履约意识,同时应尽早通知企业,给其留下充足的履约时间。
上海碳市场
上海环交所减半收取上海
碳配额远期交易业务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双向收取
上海自2016年12月19日起执行远期收费标准: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八的标准双向收取,且前6个月免收交易手续费;6个月之后,即2017年6月19日起减半收取,具体标准为按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双向收取。
上海远期前6个月免收交易手续费,6个月之后按照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双向收取。相比之下,湖北现货远期的交易手续费为订单价值的万分之五,同时按照履约价值的0.45%收取履约手续费,比上海要高不少。
湖北碳市场
湖北改变抵消条件,企业或被迫改变原来
用ccer进行履约的计划。
湖北省2017年用于抵消的核证
减排量,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纳入
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组织边界范围外产生
2、已在国家备案的村沼气、林业类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其中,项目产生地区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湖北)区域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计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内。
3、抵消比例不超过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的10%,1吨核证减排量相当于1吨碳排放配额。
申请抵消的截止日期为6月19日。
相比去年,今年的抵消条件有如下变化:
(1)项目计入期从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项目产生地区由“本省连片特困地区”调整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湖北)区域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限制条件有所加强。
湖北在距离申请使用CCER抵消截止日前7天改变了关于抵消
政策的限制条件,可能使得许多履约企业不得不推翻原来用CCER进行履约的计划。
深圳碳市场已履约企业已过半数
深圳碳市场本年度纳入824家管控单位,截止6月16日,已经的履约管控单位超过半数。此时交易所发布已履约名单,一是为了对积极参与碳市场,按时完成配额清缴义务的单位进行公示,二是提醒尚未履约的管控单位,尤其是本年度新纳入的,在6月30日之前应按时提交足额配额,完成履约义务,保证碳市场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