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实施,数据缺失有办法

2017-7-13 08:48 来源: 碳索未来

百花齐放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标准再添一员,行业标准RB/T 039-2014《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通用规范》正式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可企业就懵了啊,这个是干嘛的,之前算好的排放又要变啊,咋整啊?玩那?碳主先安慰一下企业们,这个啥也不干,不会有第三方机构拿着这个标准在已经完成地方发改委要求的核查工作后再核查你们一遍。哦,对了,如果有,还需要你们支付核查费用,请拿起电话,拨打妖妖灵啊。

其实,不同机构从不同角度出发公布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标准越多,对于企业、咨询公司和第三方机构算是个好事儿,毕竟可以吸收的养分也有很多,更利于做好温室气体排放的核查工作,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打下更坚实的基础。就比如说如何处理企业排放统计期内数据缺失的问题,在发改委引发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中没有提及解决方法;已经更名为“全国碳交易帮助平台”的MRV技术交流平台最新的各行业《百问百答》中给出的大多数是排放因子数据缺失的解决办法。而这个最新的行业标准RB/T 039-2014《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通用规范》则给出了三种方法解决活动水平数据的方法,下面根据其征求意见稿一一介绍,其中碳主对第二种方法进行了实操性方面的改良。

—-> 线性内推法<—-

若缺失的为核查其中间的数据时,且和前后生产状况差异不大(通过文审和访谈确认),则可以利用对前后数据的估算进行线性内推,如下图所示,9月份的数据无法获得。估算排放时,确认8月至10月份的生产状况差异不大,则8月至10月份的煤耗按照比例变化。内推后整个趋势看起来很稳定,因此,可以将内推数据作为监测数据。


—-> 单位产品X耗强度法<—-

原文说若缺失数据期的生产状况和前后差异较大时,则可以采用单位产值能耗强度法进行估算得到替代数据,碳主认为这个方法需要改良,因为工业企业单位产值能耗强度数值是整个统计期内的总能耗与总产值比值,可以利用这个方法估算出某个月份缺失的数据,但是如果是两个月以上的数据缺失呢,就失灵啦。更为关键的是,大部分行业企业消耗能源种类较为多样,使用简单粗暴的单位产值能耗强度法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碳主认为使用单位产品X耗强度法会更恰当,比如对于水泥企业,假设11月份的煤消耗数据无法获得,审核组确认11月份熟料产量和前10月份和后12月份有较大区别,则可以采用单位产品煤耗强度法进行估算11月份煤耗数据。用上面同样的图解释一下,如果仍然采用线性内推法,则估算的数据较单位产品煤耗强度法偏离实际数据较大。


—-> 趋势外推法<—-

若缺失的为核查期两段的数据时,则可以最近的数据进行外推,向前或向后进行外推。趋势外推法是假设在估算时期内的趋势在外推期间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适用。鉴于这一假设,显然,如果趋势随时间变化,趋势外推法就不适用,使用单位产品X耗强度法更适合。


除了上述三种行业标准介绍的办法外,在实际核查过程中,还有其他对于数据缺失的处理方式,比如保守数据处理法等,碳主认为只要核查组确认处理缺失数据的方法是合理的,得到的数据是经得起推敲的即可。

此文抛砖引玉,碳圈伙伴们有更好的处理方法,或者核查中遇到的缺失数据的奇葩事儿,积极后台留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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