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是一个人口规模只有500多万的北欧小国,但在能源方面却是一个生产大国。挪威是西欧最大的产油国, 世界第10大石油出口国,欧洲的第二大天然气供应方。挪威是全球海洋石油工程技术的主要发源地,在深水油气资源开发、海洋石油工程、水电、海上浮式风电、油气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管理、碳捕获与封存(CCS)等技术领域领先世界,并在政、产、学、研紧密合作的能源创新模式和国有公司治理方面颇具特色。
中挪两国在能源领域有着非常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的模式与许多做法来自挪威的经验,挪威也为中国政府与石油企业培养了许多人才。中挪在多个能源领域,包括在传统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
节能等领域都有过良好的合作。
6月9日,
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在北京举办了主题为“中挪携手共同推进低碳能源转型”的午餐会,特邀来京出席第八届清洁能源部长会议和第二届创新使命部长级会议的挪威石油与能源部长Terje Søviknes先生与会并作主旨演讲。
俱乐部名誉理事会主席张国宝先生、副主席石定寰先生、挪威驻华大使Svein Saetre先生、挪威国家石油公司执行副总裁Jens Okland先生等中挪双方代表共60人出席会议。
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总裁陈新华博士主持午餐会,并在会上用六张图表简明扼要地介绍了中国低碳能源转型的国情背景。陈博士指出,挪威2015年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只有3700万吨,还在做很大的努力看齐欧盟目标,把目前排放水平再降50%。中国2015年的碳排放是92亿吨,是挪威的248倍。如果能够通过适当的机制,把挪威先进的
减排技术和管理理念应用到中国,帮助中国治理雾霾、减少排放,那么所产生的环境效益将非常巨大。
原科技部秘书长、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的名誉理事会副主席石定寰先生致欢迎词。他指出,中挪两国长期以来在能源领域有良好合作基础,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第一个水电国际合作项目就是与挪威合作开展的。截至目前,中挪在传统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领域等都开展了良好合作。在中挪两国关系恢复正常化的今天,中挪能源合作也将迎来新的局面。
Terje Søviknes部长表示,第一次参加第八届清洁能源部长会议收获颇丰。与会期间,挪威石油与能源部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签署了在低碳能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为中挪两国未来在能源领域展开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Terje Søviknes部长表示,在低碳能源转型方面,中挪两国可以在以下三大主要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首先是CCS(二氧化碳捕捉封存)。作为国家层面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之一,挪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支持CCS研究与实践,并制定了详实而系统的实施计划。截止目前,挪威在CCS方面已积累了20多年的实践经验,每年捕获与封存100多万吨二氧化碳,不仅拥有世界领先的CCS技术,还拥有一个功能齐全的CCS技术测试中心。同时,挪威也有过海外CCS实施经验。挪威希望能够和中国相关机构全力合作,通过具体项目实现CCS技术向中国转让。
第二,继续在水电领域展开广泛合作。中国建有全球最大的水电产能。挪威水电规模位居世界第七,本国
电力供应100%来自于水电,挪威还出口70%的水电到其他国家。中国和挪威有过非常成功的水电合作基础。中国政府设立了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20%的目标,中挪在水电领域的进一步合作有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
第三,中挪在风电领域合作潜力巨大。挪威在海上风电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尤其在深海漂浮式风电技术上取得了许多突破。中国风电发展速度和规模惊人,与挪威在技术方面有非常高的契合度和匹配度。相信可以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高虎博士在会上发言,建言中挪两国在六个方面开展合作:
第一,在应对气侯变化方面,中挪可以开展以下合作:1、关于脱碳路径与
政策的研究,剖析两国到2030年、2050年的减排潜力。2、开展一些近零碳排放区的研究,利用挪威在近零碳排放方面的实践,帮助中国更好实施低碳发展项目。3、中国目前已经把CCS或者说CCUS(碳捕捉、利用与封存)作为温室气体减排的一个重要途径。挪威在CCS方面是全球领先的国家。中挪两国可以开展CCUS的交流和合作,特别是在能力建设、技术示范、商业模式方面开展研究。
第二,开展风电方面的交流合作。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风电利用国家,也是全球最大的风电
市场,但中国海上风电发展落后,至今只建成了1GW左右装机容量。我们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5GW,未来潜力是数百GW规模。目前,海上风电发展面临着成本比较高等挑战。挪威是海上风电探索最早的国家,也是全球最早的漂浮式海上风电实验国,积累了很多深海海上风电的开发经验。建议开展对挪威漂浮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的考察,与固定式海上风电项目在技术、经济以及施工、安装、运营、维护方面开展对比。同时,希望挪威方面为中国海上风电特别是深海海上风电资源开发提供建议。
第三,水电开发合作。挪威是全球水电比重最高的国家。中国是水电发展装机最大的国家。但是,中国的水电都是集中在局部区域,发电量无法得到有效消纳,去年有50 TWh水电未能得到有效利用。挪威在这方面有很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可以分享在电力市场化的背景下促进水电消纳机制和技术路径,以及如何把富余的清洁电力资源转化成产业优势。
第四,在电动汽车和储能方面。中国现在已经连续两年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而且电动汽车保有量也是全球最大的。挪威是全球人均电动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中国现在电动汽车虽然推广量很大,但是面临很多争议,比如电力消费比重中火电较高,电动汽车利用本身也并不低碳。同时还存在用户体验不是很方便,智能充电技术和退役电池处理等
问题。所以建议在以下方面向挪威学习:一是研究和借鉴挪威电动汽车的推广激励机制。挪威在补贴、
碳配额方面的市场机制,以及在充电桩建设、税收方面都有很好的机制,是全球成功案例。二是电动汽车和可再生能源之间的互动关系。挪威电动车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中国也想打造一个低碳的能源体系支撑电动汽车高效清洁的终端能源利用方式。建议在电动汽车和电网双向互动,电动汽车和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以及电动汽车作为终端能源响应的有效模式方面去研究。三是动力电池的梯级利用和回收。因为电动汽车退役电池有80%的储能潜力,在这方面我们共同面临着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退役集中处理问题,可以共同探讨如何实现电池的循环再利用。
第五,氢能利用。中国氢能90%来自于化石能源,挪威在制氢方面有很好的积累,可以共同开展氢能利用技术发展路线图研究,可以对比制取氢能不同技术路径的经济性,进行外部成本分析。此外,还可以共同开展氢能相关经济发展模式研究,比如关于氢气在未来工业、
交通、建筑等终端环节潜力方面的前瞻性研究。
第六,共同开展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市场机制方面的研究。挪威对化石能源征收碳税,并和瑞典在2012年共同建立了绿色证书交易市场。中国准备今年启动主要行业碳排放交易,所以很希望学习挪威利用碳税和
碳交易双重市场机制促进低碳发展的成功经验。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名誉理事会主席张国宝先生指出,中挪两国在低碳能源转型特别是新能源领域的合作有很大的合作空间,但在强调新能源领域合作的同时,不应忽略传统油气领域的合作。在这一领域,中挪两国的合作空间更加广阔。
北京国际能源专家俱乐部总裁陈新华博士认为,中挪可以通过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在其他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市场大有所为。
国家行政学院中国能源安全研究所所长高志凯博士指出,中国与挪威都是亚投行的创始成员国。中挪两国如果能够借助‘一带一路’倡仪在亚投行国家的更广层面发挥作用,两国能源合作的互补性和影响力可实现最大化,并可通过这种方式对全球能源低碳转型做出独一无二的贡献。
与会的其他中外人士从各自角度提出了中挪在低碳能源合作方面的务实建议,内容主要概括如下:
一、中国正在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小镇和低碳社区建设的示范工作,希望能够结合挪威经验开展合作。
三、今年12月,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和非洲可再生能源合作联盟将在波恩推出“告别黑暗,共享阳光”计划,旨在利用太阳能帮助非洲国家解决用电问题。希望挪威有关机构和组织能够共同参与,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
四、中国海外发展协会新成立了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支持新能源企业走向海外。希望挪威政府层面和企业机构也能积极参与联盟平台建设,加强交流,互利共赢。
五、挪威能源商会将在秋季组织一个海上风电代表团来中国参展,届时希望能够和中国的机构、企业进行对接,商洽合作事宜。
六、建议成立中挪低碳能源合作的实施机构,推动双方的务实合作,包括在新能源装备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