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监测计划,并向省发改委提交监测报告,在整个年度内严格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并记录;
(2)按照《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要求对上一年度的排放量进行核算,并向省发改委提交上一年度排放报告;
(3)提交排放报告后,配合
核查机构的核查工作,并提交上一年度的核查报告,如果电力企业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应向省发改委提出申诉;
(4)省发改委确认电力企业上一年度的排放量后,电力企业进行核实,并在配额注册登记系统获得上一年度的事后调节配额;
(5)履约期提交不少于其上年度经确认排放量的
碳排放配额,完成履约,并跟踪省发改委公布的履约结果;
(6)在配额注册登记系统上获得本年度的初始分配配额。
碳排放检测
电力企业进行碳排放监测是为获取与自身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数据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包括监测计划的制定和监测的实施。监测计划是指由重点排放单位所制定的适用于本报告期内监测、核算和报告工作的计划性文件,文件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的边界确定、核算方法选择及数据获取等内容。监测计划应经
第三方核查机构审定并报主管机构备案, 当不满足要求时,第三方核查机构可以要求电力企业调整监测计划。电力企业应严格依据监测计划实施监测。
(1)识别确定排放源的物理边界,可利用第三方核查报告、工商注册等文件。
发电企业的核算边界中应当以企业法人为判定依据,电网企业以直辖市或省电力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位进行核算。核算的边界不仅与企业内部的一系列生产活动有关,而且与地理位置有关,一个边界范围可以包括多个地理位置。核算边界确定时,应避免重复计算的情形。
(2)识别排放源,企业应监测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发电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设施包括各类锅炉(包括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燃油锅炉、生物质锅炉、混合燃料锅炉)、内燃机、等固定燃烧设备,燃煤电厂还包括脱硫设施,服务于生产的
交通工具和其他移动源也属于排放源。
电网企业的排放源包括两类:六氟化硫设备、输配电线路。
(3)确定监测计划,主要是确定每一个排放源的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和监测人员。
发电企业活动水平数据的监测主要指对燃料消耗量、脱硫剂消耗量、供电量、供热量的监测,相关参数的监测主要指对低位热值、单位热值含碳量、氧化率和过程排放因子等的监测。在监测方法的选择上,应基于可测量可核查的原则来确定,可以采用基于计算也可以采用基于测量的方法,若采用基于计算的方法,排放主体应对活动水平数据和相参数进行监测。若排放主体选择检测的方式对相关参数进行监测,可以参照表1进行。若采用基于测量的方法,排放主体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浓度或体积进行监测,可采用实时监测或其他方式。但由于发电企业排放温室气体量巨大以及连续监测技术不成熟,目前普遍采用计算的方法对温室气体进行监测。
电网企业活动数据包括在输配电过程中电力的损失量以及六氟化硫设备的日常使用或维护过程中的泄漏量。电网行业网损的排放因子每年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六氟化硫未采用排放因子法,需要用六氟化硫的排放量乘以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力值来计算(六氟化硫 (SF6)全球变暖潜力值为23900)。碳排放量核算相关参数的数据来源及监测要求参见表2。
(4)严格按照经备案的监测计划对活动水平数据、相关参数和测量参数等实施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