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绿色体制,实行绿色治理
低碳发展是一场触及生产、消费和文化的全方位革命,要求创新治理模式,在传统的国家治理、
市场治理之外,探索合作治理、网络化治理等全新治理方式。对我省来说,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推动低碳发展必须从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入手。去年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发展改革委签订了《关于开展跨区域
碳排放权交易合作研究的框架协议》,显示出各方在
碳交易方面强化合作的需求。我省利用京津冀区域性
碳市场加快自身低碳发展,当务之急是加强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核算和监测工作,建立重点行业碳排放或温室气体统计、检测管理体系。同时,借力
碳汇,发挥其
减排固碳改善环境的作用。认真贯彻《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管护,经过
认证形成在京津碳交易所流通的“碳汇指标”,进而打通
河北介入京津碳市场的通道,改善中小县市植树资金少、动力弱的局面。
其次,制定碳排放总量考核办法。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表明,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作为行政考核指标的约束力已大大削弱。鉴于此,应增设碳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并将其分解到各高耗能产业,率先实现碳排放的总量控制。
一些地方政府管理者担心严格的环境规制会提高私人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竞争力,从而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效应。然而,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等学者提出的“波特假说”发现,适当的环境规制可以激发企业进行更多的创新活动,这些创新可能在短期内增加成本,但从长期看可以提升企业生产效率,从而抵消由环境保护带来的成本并有望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盈利能力。要使“波特假说”成为现实,政府应开动脑筋,设计“气候智能型”
政策,引导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执行低碳环保政策。例如,积极提供企业在进行环保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时需要的信息,实行绿色采购,鼓励绿色投资;减少对高碳能源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各类补贴,对低硫煤和可再生能源提供补贴或减税;鼓励企业自愿设定减排目标,要求重点企业、国有企业带头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银行要积极发展绿色信贷,为
节能减排提供融资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