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是党中央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基于国内外复杂的发展环境,面对经济和环境挑战做出的发展路径选择。绿色发展是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全新发展理念,是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如果看绿色发展背后的逻辑,绿色发展可以说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加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由之路。我们来看几件大事:
十八大提出两个百年目标,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是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社会。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国家战略,明确生态环境资源也是生产力。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换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新常态的九大特征,其中阐述资源环境容量已经或将达到上限。
2015年提出供给侧改革,通过“三去一补一降”提质增效,“一补”是指补短板,既补生产效率、民生短板,也补绿色短板。
修订环境保护法,出台环境税法,出台大气、土壤、水环境等国十条。
2016年起开展环保监察,前三批监察责令整改4万家企业,问责人数万余人,目前正在开展第四批督察。
从这些事情看出我国绿色发展的必要性和决心。各部门的工作也可以说明这点,逐渐构筑起能源、工业制造、产品流通消费、金融等绿色体系。下面梳理了部分绿色发展的工作现状。
工信部开展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厂、园区、产品、供应链的绿色评价,包括绿色设计平台、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等实施方向的绿色系统集成,以及工业产品的生态绿色设计。出台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标准规范。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三五”现代综合
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更加注重提高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低碳、集约发展水平。强化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 三要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加气站,以及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沿岸加气站等配套设施规划与建设。
商务部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绿色流通的指导意见》,推动流通企业绿色发展,创建绿色商场、
市场、饭店、物流和服务,打造绿色商品供应链,倡导绿色采购,促进绿色销售,引导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报废车回收企业、二手车市场升级改造,推动旧货市场规范发展。建设绿色流通服务体系,推动绿色产品和技术论证,建立流通领域能源管理体系,加强绿色流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
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将现有环保、
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整合为绿色产品,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
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绿色
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规则(试行)》,要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体系,试行绿色电力证书的核发工作,完善绿色电力证书的自愿认购规则,并做好责任分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
浙江、
江西、广东、
贵州、
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主要任务包括,支持金融机制成立绿色事业部、鼓励发展绿色信贷、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强化
政策扶持、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