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重点企(事)业单位2016年度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FZHGGWYH-2017-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
2.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在浙江省范围内编制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温室气体清单的单位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报名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9 月 30日至2017年 10 月 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镜湖路115号中兴农贸
市场三楼东321室)受理,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单位需派授权代表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9 日16:30时之前。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 10 月 20 日 9:3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镜湖路115号中兴农贸市场三楼东317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 10 月 20 日 9:30 时整在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镜湖路115号中兴农贸市场三楼东317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交至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名称: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19505101040008167,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绍兴稽山支行)。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汇票形式交纳,其余形式(本票、电汇、现金等)一概拒绝(收据请在开标前或开标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领取)。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账户出具的或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均做无效标处理,同时提交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和http://www.sxztb.gov.cn。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陈小姐 0575-85143836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马小燕 0575-88017349
十二、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绍兴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75-85209806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