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4日,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贴出关于《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
第三方核查机构的中标公告的补充通知》,其中对早先今年8月9日发布中标结果做如下变更:中国检验
认证集团
江苏有限公司和江苏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上述部分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很多刚关注碳主的碳友们也许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别说在咱们的碳圈,就在其他行业圈子里也是少见啊少见
碳主就简单跟大家介绍一下到底什么情况。其实吧,中标结果公布后,碳主就预计99%这件事儿没完,剩下的1%留给多种原因造成的侥幸心理吧。
为何碳主这么自信,因为招标文件中给出的评分标准告诉我的。碳主把当时的评分标准列在下面,相信碳友们看完后就懂碳主了。
价格基准分:最高15分
财务状况比较:最高5分
省(市)级备案碳核查机构:最高10分
办公条件:最高5分
健全核查工作相关制度:最高10分
审核CDM或CCER项目:最高5分
碳友们看到上述评分项后,第一个反应是什么?是不是感觉苏州市发改委给出的评分标准特别专业,基本都是客观分,权利寻租空间很小,对于招标和投标单位而言,工作效率提高很多。
那么,由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和江苏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均不是CDM DOE也不是CCER DOE,实际上这两项的15分,他们是拿不到的。但是碳主知道的是,他们最终评分都在90分以上,这不就令人尴尬了吗,所以昨天中标无效的结果也就不出意料了啊。
昨天的补充通知中还提到“因投标供应商质疑,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中标结果无效”。谁会是通知中提到的供应商呢?是一家还是几家呢?哈哈。
当时前去投标的供应商应该是15家,除掉当事人单位2家,再抛去还有3家中标单位,所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会从剩下10家供应商中产生。碳主不直接告诉你们,给出下面的线索你们去猜猜这10家机构都是谁吧
1家单位,是CDM DOE和CCER DOE
1家单位,是CDM DOE
2家单位,是CCER DOE
1家单位,去年是苏州市碳核查供应商
1家单位,当年A股IPO几近成功
1家单位,江苏省碳核查第三方机构,全国三个省备案核查机构
1家单位,和碳主有关系
1家单位,上海市碳核查备案机构
碳主认为,谁能猜中其中5家单位,都算作碳圈老专家了,哈哈。
这件事儿耽误苏州市2016年度碳核查整体工作近2个月,听说最近终于开始了,虽然苏州市这个工作开头有点儿波折,希望最终的结果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