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我们认识下煤层气
煤层气是一种以吸附状态为主、生成并储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的甲烷气体,发热量大于8100大卡/m3。煤层气和天然气相似但又不同,总结如下:
1、相同点
①气体成分大体相同:
煤层气主要由95%以上的甲烷组成,另外5%的气体一般是CO2或氮气,;而天然气成分也主要是甲烷,其余的成分变化较大。
② 用途相同:
2、不同点
① 煤层气基本不含碳二以上的重烃,产出时不含无机杂质,天然气一般含有含碳二以上的重烃,产出时含无机杂质;
② 在地下存在方式不同,煤层气主要是以大分子团的吸附状态存在于煤层中,而天然气主要是以游离气体状态存在于砂岩或灰岩中;
③ 生产方式、产量曲线不同。煤层气是通过排水降低地层压力,使煤层气在煤层中解吸-扩散-流动采出地面,而天然气主要是靠自身的正压产出;煤层气初期产量低,但生产周期长,可达20-30年,天然气初期产量高,生产周期一般在8年左右;所以可以用“细水长流”来形容煤层气的产出。
④ 煤层气又称煤矿井斯,是煤矿生产安全的主要威胁,同时煤层气的资源量又直接与采煤相关,采煤之前一般都需采气。
煤层气的开采方式包括下图中的A、B、C、D、E五种方式,即A地面垂直井、定向井开采、B废弃矿井抽放、C煤矿井下本层抽放、D煤矿井下就近层抽放、E采动区垂直井抽放。
将现役煤矿中开展收集利用和消除煤矿瓦斯和通风瓦斯,从而避免了煤层气释放到大气中,这是煤层气项目的
减排原理。
那么有关煤层气的CCER(中国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是: CM-003-V01回收煤层气、煤矿瓦斯和通风瓦斯用于发电、动力供热和/或通过火炬或无焰氧化分解。该方法学是从
CDM(清洁发展机制)方法学ACM0008转化而来。
该方法学给出适用性条件为:
适用于:
收集
利用井下钻孔收集采前煤矿瓦斯
利用采后煤矿瓦斯
正常通风排放的通风瓦斯;
煤层气的利用方式有:
不适用于:
收集废弃煤矿、退役煤矿的煤层气;
收集利用原始煤层气,例如从与采煤毫不相干的煤层气中抽取高浓度煤层气;
在采煤开始前,使用CO2或其他任何流体/气体加大煤层气抽取量;
之前有CDM或CCER煤层气开发经验的小伙伴都记得还有一条是:煤矿瓦斯抽放系统抽取采集的甲烷浓度不能高于30%。这一条件并非是在方法学中列出,而是在项目设计文件中基准线情景识别中常常引用以下国家
政策:
对于所抽取瓦斯利用,国家标准GB21522-2008《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定)》适用于自2008年7月日起新建矿井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的煤层气(煤矿瓦斯),以及自2010年1月1日起,现有矿井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的煤层气(煤矿瓦斯)。以下两类煤层气和煤矿瓦斯属于禁止直接排入大气的气体:(1)地面开发系统抽取采集的煤层气和(2) 煤矿瓦斯抽放系统抽取采集的甲烷浓度高于30%的高浓度瓦斯。
上述这段话表明了,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地面开发系统抽取采集的煤层气或是抽放浓度高于30%的瓦斯,根据国家标准是必须要收集的,言外之意“排空”这种情景则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也不能成为基准线情景。那么如果一个项目收集了30%的抽放甲烷,这种情况下,由于是必须强制收集的,因此这个项目的情景就是基准线情景,那么这个项目是没有减排量的。(减排量是相对于基准线情景而言)。
总结上文,以下情况是不符合现有方法学要求的,也是不能开发CCER项目的煤层气情况:
废弃煤矿、退役煤矿的煤层气;
与采煤毫不相干的煤层气中抽取高浓度煤层气;
使用CO2或其他任何流体/气体加大煤层气抽取量;
抽放系统抽取采集的甲烷浓度高于30%的高浓度瓦斯;
地面开发系统抽取采集的煤层气。
因此目前比较常见的成功开发成为CCER的煤层气项目大部分都是通风瓦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