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去了哪里?

2017-10-28 00:24 来源: 兴业研究

2016年,在国家政策大力推动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成果显著,发行规模一举突破2000亿元,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进入2017年,我国绿色金融保持了“快步走”的发展姿态,探索和实践不断深入,政策保障持续加码,绿色债券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从2017年初至9月末,我国共发行了78只绿色债券,已经超过2016年53只的全年发行数量(根据Wind数据统计,不包括资产支持证券)。

在之前的专题中,我们从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和发行主体数量两个角度,对2016年初至2017年9月末我国绿色金融债券和非金融企业绿债(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的整体发行情况,以及在2016年和2017年两个时间段内两类绿债发行情况的变动趋势进行了梳理及分析。

本文拟将视角转向我国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情况,根据人民银行2015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对绿色项目类别的划分,梳理已发行的绿色债券将募集资金投向了哪些行业和项目,剖析为何这些行业和项目能够受到绿色债券的青睐,并在梳理结果的基础上,对未来哪些行业和领域能够继续发行更多的绿色债券进行分析。由于绿色金融债的募集资金最终是以银行贷款的形式进行投放的,且很多贷款只对应借款人,很难从公开资料查询到具体项目。而公司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等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般会列明拟投绿色项目的具体信息。因此,本文整理的募集资金投向仅针对2016年1月1日到2017年   10月10日发行的非金融企业绿债,即公司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不包括绿色金融债。

官方认可的绿色项目

目前,我国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有两套标准,一个是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简称“绿金委”)在2015年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另一个是发改委在《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所明确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适用范围。目前,发行绿色金融债、绿色公司债以及非金融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参考的是绿金委《目录》对绿色项目的界定,而发行绿色企业债则参照的是发改委《指引》的标准。


绿金委《目录》将绿色项目划分为六大类别,即一级分类,包括节能、清洁能源、污染防治等。一级分类下又细分为二级分类和三级分类,主要是对一级分类项目进一步加以细分,同时《目录》还对各类项目在技术标准、工艺技术路线等方面还设置了说明和界定条件(具体分类见表1,只列到二级分类)。而发改委《指引》将绿色项目划分为十二大类,并在每类后进行了简要的列举说明,从分类的详细程度上不如绿金委《目录》(具体见表2)。

企业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去了哪里?


对比两套绿色项目的界定分类,可以看出以下两点:

首先,两个部门对绿色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在原则上和大方向上基本一致。具体来说,两套标准均将节能、污染防治、清洁能源(或新能源)、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及循环利用几个行业纳入了可以发行绿色债券的范围。但是,对于两部门均认可的部分项目,在两套分类体系下可能归属于不同的类别。例如,发改委将水资源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单独列为了一大类项目,而这类项目在绿金委《目录》中则属于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类别下的一个二级分类;又如,绿金委《目录》将清洁交通领域单独列为了一级分类,包括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子类项目,而在发改委《指引》中并无清洁交通这个划分,新能源汽车类项目归在了绿色城镇化项目类别中;类似情况还包括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生态农林业等项目。

其次,两个主管部门对于可以发行绿色债券的行业及项目也存在差异。比如发改委《指引》中的节能环保设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核电、低碳产品生产、低碳技术和装备等项目,在人行《目录》中并未明确提及;而绿金委《目录》中的清洁燃油、灾害应急防控、交通领域互联网和能源管理中心等,也无法在《指引》中找到明确相对应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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