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2015、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2017-11-1 10:43 来源: 汉中市发改委

汉中市2015、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研究决定,汉中市发改委就汉中市对汉中市2015、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委托单位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单位必须是有国家或省级专业资质的技术支撑单位
    三、规划编制的内容
    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清单可以识别出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各部门的排放现状,预测未来区域和行业减缓潜力,从而有助于制定应对措施。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包括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涉及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全氟化碳(PFCs)、氢氟碳化物(HFCs)和六氟化硫(SF6)六种温室气体。每个年份的清单报告由1个总报告和5个分领域报告组成。1.能源活动。2.工业生产过程。3.农业。4.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5.废弃物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陕西省汉中市2015、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四、申报要求
    1、因本次委托编制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是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技术支撑单位,并且在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低碳领域相关项目业绩。
    2、编制组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数据的调查研究,以事实为基础,准确高效的完成清单的编制工作。
    3、中标单位应按时提交编制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4、编制申请单位应认真据实填写《汉中市2015、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申请表》(附件),结合编制内容说明,研究确定总体工作方案和编制大纲。
    五、申报方式
    1、参加申请的单位可登录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hanzhong.gov.cn/)下载《汉中市2015、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申请表》。
    2、申请单位要如实填写《汉中市2015、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申请表》,并应于2017年11月5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复件需加盖公章)、业绩、资质证明等文件,递送至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3、汉中市发改委将组织力量对申请单位的编制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六、进度要求
    1.规划编制单位应于2017年11月15日前与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清单编制合同。
    2、承担单位应于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的初稿,并根据要求参加由省级发改委组织的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编制的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并向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的编制完成的清单。
    4、编制期间,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七、编制经费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10万元左右编制经费。
    八、其他事项
    1、联系人和咨询电话:刘丝雨(0916-2626215、2639120)。
    2、关于本次清单编制相关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与公示联系人联系。
    欢迎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汉中社会经济发展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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