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延安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15、2016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延安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15、2016年)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延安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15、2016年)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2018-28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延安市新区综合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911-21607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911-216008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编制延安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015、2016年)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3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需提供三项以上2014-2016年同类项目业绩,附合同或用户评价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6日,9:00-12:00,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2日14:00
2、磋商时间:2018年3月12日14:00
3、磋商响应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延安火车站支行
账 号:61050168411100000234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