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碳排放管理核查机构2017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专题培训的通知 粤发改气候函〔2018〕1097号
有关核查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1989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8〕758号),经公开招投标,中山大学等35家机构具备我省碳排放核查服务资格,为确保报告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拟于近期举办2017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机构专题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全天,上午8:30报到;
二、参加人员
各机构负责广东省碳排放核查工作的骨干技术人员,每家机构参加人数不超过10名。各机构应根据此次培训要求,会后组织本机构相关核查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1. 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2.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要点(分行业讲解)。
(详见附件1 会议议程)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机构报名回执(附件2)请于3月15日下班前报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传真:020-84111937,邮箱:lowcarbon-sysu@foxmail.com,电话:020-84110720)。
(二)此次培训不收取费用,并统一安排培训当天午餐。参加培训人员住宿请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三)培训资料请提前打印并学习(详见附件3)。
(四)为制作“核查人员工作证”,请各机构填写承担广东省2017年度碳排放核查人员信息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3月15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传真:020-84111937,邮箱:lowcarbon-sysu@foxmail.com,电话:020-84110720)。
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020-83138604、83138670,传真:020-83134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