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预算350万元】甘肃省2016-2017年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监测计划核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4-11 14:04 来源: 政府采购网

甘肃省2016-2017年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监测计划核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编号:D03-1262302431616022XQ-20180404-000392-1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甘肃省2016-2017年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监测计划核查工作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XHZX-FW-2018-0014 

二、磋商内容:甘肃省2016-2017年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监测计划核查工作,划分四个标段: 


三、本次采购预算:35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为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或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或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核查机构,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或征选的温室气体第三方核查机构(并附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近三年(2015年至2017 年全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不满足上述三年条件的公司应提供创办时间之内的相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年至2016 年度或者2015年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财务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核查人员,所有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近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碳资产管理碳交易活动的,不得参与投标。 

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日00:00—23:59,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报名,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CA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CA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4月25日09时00分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谈判室,对迟于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时间:2018年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六楼第一谈判室。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即自2018年4月 11日至2018年4月17日 

九、磋商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0001 2189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 1296 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 0931-8276931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一)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磋商保证金。 

(二)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磋商保证金对应的磋商项目标段(包)的 GS加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磋商“GS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磋商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磋商无效。 

(四)磋商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磋商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 区中央广场1号 

 联 系 人:董毅 

    联系电话:0931-8453547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20楼 

联 系 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13993153089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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