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下的电力市场

2018-4-27 11:47 来源: 能源杂志 |作者: 彭澎

解读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下的电力市场


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第一难题是限电,补贴问题尚在其次。

从去年十九大报告到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央多次明确表示要在生态文明的框架下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到今年两会一结束,国家能源局立即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配额制在酝酿十年之后,总算与市场见面了。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出台正当时

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第一问题是限电问题,补贴问题尚在其次。因为一旦限电,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且无法追溯。不像火电,上半年停机,下半年满发。因此,在生态环境修复和大气污染治理的双重压力下,能源主管部门首要的任务就是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应发尽发。而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行政手段、电网协调和用户各方的配合。配额制是为解决限电而来,在过去漫长的时间里几易其稿,而此次文件最重要的就是明确了未来市场的责任主体,即分别考核行政单位和市场主体。

行政单位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政策,督促本区域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完成配额指标,市场主体包括各省级电力公司、地方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市场主体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的实施。发电企业不承担配额制的义务,仅需要配合电网企业完成配额。这从根本上理顺了电力市场中,带绿色属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应该获得何种地位及如何参与交易。

笔者认为:解决限电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输送线路具备送电条件;另一个是送端市场存在需求,愿意接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而条件一经具备,电网企业通过现有的特高压通道,完全具备把西部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出来的能力。障碍出在条件二,当前电力市场是供应宽松模式,大量东部地区明里暗里表示将发展本地电源,尽量将外送电拒之门外。

因此配额制,就是要求配额义务主体通过提交足额证书作为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的唯一凭证,以此来打通再生能源电力由西向东的输送通道。东部地区依靠自身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可能性很小,必须敞开接纳西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所以此次的可再生能源证书与之前的绿证也有根本的不同,前者只作为是记录计量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生产、消纳和交易的载体,补贴问题再通过其他办法解决。后者作为自愿交易的证书,承担替代补贴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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