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积极抢占区块链产业发展高地
1、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各地政府积极从产业高度定位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技术已经上升到国家科技战略层面。2016年1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中首次提及区块链,并将其与量子通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认知分析、无人驾驶
交通工具等技术一起作为重点前沿技术,明确提出需加强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创新、试验和应用,以实现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主导权。其次,相关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也在加速制定,解决区块链的关键技术标准
问题,促进区块链产业生态化发展。为把握区块链产业发展机遇,抢占区块链产业发展制高点,各地政府及时出台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让区块链产业迎来了一次新的爆发。
目前,各地政府积极从产业高度来定位区块链技术,把握技术升级带来的产业升级新机遇。例如,2018年3月
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
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发展区块链等未来产业,打造世界级高端高新产业集群。2018年
4月国务院批复了《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强调重点发展信息技术产业,要求超前布局区块链、太赫兹、认知计算等技术研发及试验。
贵州省提前布局区块链产业,2016年12月,贵阳市政府发布《贵阳区块链发展和应用》白皮书,计划5年建成主权区块链应用示范区。2017年2月,在《贵州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报告中提出建设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构建区块链应用标准体系等目标。
2017年6月,贵阳市人民政府下发支持区块链发展和应用的试行政策措施,对区块链产业提供政策扶植。
广州积极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区块链产业发展,2017年12月,广州出台第一部关于区块链产业的政府扶植政策—《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预计每年将增加2亿元左右的财政投入。
2017年2月,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智慧南京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要使区块链等一批新技术形成突破并得以实际应用。2017年5月,无锡软件行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暨物联网与区块链联合实验室成立。2017年12月,苏州高铁新城向社会开放首批15个区块链应用场景,并发布9条扶持政策,吸引区块链企业和人才落户。
2017年6月,
山东省市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的意见(实行)》,力争到2020年,形成一套区块链可视化标准,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应用模板,引进和培育一批区块链创新企业。
2017年9月,青岛发布了“链湾”白皮书,计划成立全球区块链中心,建设青岛“全球区块链+”创新应用基地。2017年12月,青岛国际沙盒研究院在崂山区发布了全球首个基于区块链的产业沙盒“泰山沙盒”。
2017年7月,赣州区设立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在企业入驻、技术扶持、运营、金融等方面予以扶植。2017年9月,
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的通知》,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可信时间戳认定等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服务绿色金融发展。
2017年11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区块链产业培育及创新应用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全市打造2-5个区块链产业基地,初步形成国内重要的区块链产业高地和创新应用基地。2018年4月,成都市大数据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成立。2017年12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开展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试点应用。为了便于读者了解我国目前区块链产业有关的政策,特将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进行了汇编,具体政策内容请见本报告附件2和附件3。
2、积极加强行业监管,有力防范金融风险
根据党的十九大的总体部署,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是未来中国三年的经济工作重点之一,而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则是防控金融风险。因此,我国也积极加强行业监管,防范区块链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的稳定和安全,促进区块链产业规范健康发展,以更好地发挥区块链“价值互联网”的积极作用。
ICO本质上是区块链初创项目的融资工具,通常为早期投资者通过向ICO项目发起人支付比特币或以太币等主流虚拟货币,获得项目发起方基于区块链技术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代币。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于2017年7月25日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ICO融资规模和用户参与程度呈加速上升趋势,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一些项目因早期天使融资失败,而转向ICO融资模式。因此,这些ICO项目风险均非常高,甚至涉及传销、欺诈。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明确规定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经过半年的集中整治,互联网金融领域总体风险水平明显下降,非法集资在互联网蔓延势头得到遏制。目前全国摸排出的首次货币发行(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已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
区块链是一项前沿技术,技术造成的新监管挑战也在要求监管技术的持续进步。金融科技细分领域的“Reg-Tech”(监管科技)。就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的新技术,来解决监管合规问题,减少合规费用。区块链备案平台、基于区块链的监管体系等都属于Reg-Tech领域。国内已经出现从事监管科技的公司,他们主要为政府和各大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提供监管科技解决方案。金丘科技、众享比特等公司专门推出基于区块链的监管体系。
本文摘选:工信部发布的《2018年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