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安全发展核电。
一是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 准、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核电建设,到2020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达3000万千瓦。
二是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推进 华龙1号、AP1000、CAP1400、高温气冷堆、快堆技术攻关,同时加快国内自主技术工程验证,重点建设好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重大专项示范 工程。
三是加强国内天然铀资源勘查开发,完善核燃料循环体系。四是积极推动核电“走出去”,提前布局、系统谋划。
(六)大力拓展能源国际合作。
充分利用国家外交成果,以高访为引领、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重要双多边机制为平台,大力推进能源国际合作。
一是务实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 丝绸之路”能源合作,延伸合作项目,拓展合作领域,带动装备制造、建造施工、服务贸易产业发展。
二是巩固和完善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战略进口通 道,积极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中巴经济走廊相关能源通道建设。
三是积极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及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能源治理机制,提升我国在国 际能源领域的话语权。
(七)加强石油替代和储备应急能力建设。
一是坚持“清洁高效、量水而行、科学布局、突出示范、自主创 新”的原则,稳妥推进煤制油、煤制气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升级示范工程,掌握核心技术,严格控制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形成适度规模的煤基燃料替代能力。
二 是加强先进生物质能技术攻关和示范,重点发展新一代非粮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超前部署微藻制油技术研发和示范。
三是扩大油气储备规模,加快石油储备基地和 天然气储气库建设,提高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
四是支持企业在缺煤地区和煤炭集散地建设中转储运设施,完善煤炭应急储备体系。
(八)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油气矿业权准入、退出和流转机制,鼓励各种社会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
二是推进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推动供需双方直接交易。
三是推进能源价格
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天然气井口价格及销售价格、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和油气管输价格由政府定价。
四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规划、
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强化能源监管。
(九)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坚持自主创新,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能源重大工程为载体,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页岩气、海洋油气、可燃冰等方 面取得突破。
二是建立企业为主 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依托国家综合能源科技研发中心,组织实施国家重大能源科技攻关工程,突破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
三是依托海洋油气、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先进核电、大型液化天然气、煤炭清洁利用等重大能源工程,提升能源装备制造自主化水平。四是创新科研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人才培 养,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