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在条件成熟时推出有偿配额拍卖

2014-8-9 00:57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配额分配以免费发放为主、以拍卖或固定价格出售等有偿发放为辅。拍卖或固定价格出售仅在交易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稳定市场价格使用,具体规则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市场出现波动的时候我们会采取市场拍卖的方式,比如说出现集体违约,整个市场流动性不强,配额不够。条件成熟的时候我们就会采取这种方式。拍卖才能真正的引导价格,给初期的配额一个价格的信号。

       其中,对于条件成熟是什么标准?孙振清解释称,是指“一方面得到有关部门如市财政局等的允许,建立专项资金,用于配额回购、交易管理等。另一方面能力建设也要达到要求”。

       至于天津是否有类似广东的将有偿拍卖所得收入反馈到企业节能减排上的政策时,对于资金的使用,我们正在研究建立市场调控机制,其中就有像广东的这种资金池的方式。把资金引入资金池,政府可以投入一笔资金,这笔资金可以来自于政府拍卖配额所得。这是调解市场的需要。同时,这笔资金可以鼓励企业做节能减排的工作。

       同样,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资金使用也有规定:“因有偿发放配额而获得的资金,应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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