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函〔2019〕32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碳交易试点2017年度核查、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广东企业2016、2017年度核查工作考评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
根据《广东省
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粤府令第19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的实施细则》(粤发改气候〔2015〕80号)以及《广东省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现将广东省2017年度控排企业碳排放信息核查、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广东企业2016、2017年度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核查工作考评结果印发你们。
附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