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在波兰卡托维兹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4次缔约方大会上,中国在“中国角”举办了一场主题为“中国气候投融资”的
论坛,介绍了中国在气候融资方面做出的努力。近年来中国不断发挥投融资对气候行动的杠杆和支撑作用,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活动,通过推动
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气候债券、气候保险、气候基金等金融机制和业务创新,为气候融资注入新的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到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碳市场建设是
碳金融的基础,下文将介绍中国在碳市场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
试点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
深圳七个省市地区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七个试点在2013年到2014年陆续开始交易,之后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16年12月又新增了
四川和
福建两个试点。九个试点的运营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示范和经验。
各个试点省市的
政策设计既有共性又因地制宜体现出各自的特点,相关政策比较如下表所示:
各试点除四川省外,均已启动配额交易。四川省碳市场还在前期建设中,预计2019年启动配额模拟交易,2020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
试点碳市场的配额分配采用无偿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的方式,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有偿分配最常用的方式是企业竞价拍卖。在配额分配过程中,试点省市政府会预留一定比例的配额用于市场调节,以维持市场稳定。此外,各试点均设置抵消机制用于抵消部分配额,但对抵消比例的设置和抵消要求上各试点规定不同。抵消机制的设置扩大了碳市场的影响范围,使未加入碳市场的企业也能加入到
节能减排活动中,增加市场活跃度。
目前各碳试点市场主要以现货交易为主,有一些试点进行了碳金融和融资工具方面的尝试,但产品数量不多,金额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