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环保通报信息显示,广州市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汽车74.25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33.8%,未达到该标准车辆约有220万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仍任重道远。
此外,2009年起,广州市针对黄标车(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实施了限行措施,目前限行范围覆盖了全市52%的建成区。至2013年底,广州尚有黄标车11.1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5.2%。
“违反限行规定,将会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广州市环保部门介绍,广州2013年6月起投入专门抓拍黄标车的电子警察,今年上半年就抓拍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行为8708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