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的Stavins认为一个完整的
排放权交易制度应包括总量控制目标、排污许可、分配机制、
市场定义、市场运作、监督与实施、分配与政治性
问题、与现行法律及制度的整合八项要素。他认为美国应设定一个渐进式的
减排目标,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种上游管制的
碳排放交易机制。从收入和减少税收扭曲,动态效率,成本分配效应和政治可行性上探讨了免费发放与拍卖方式的差异,他们认为拍卖方式具有相对优势,但免费发放能在交易体制建立初期减少来自企业的阻力。从管制对象来看,可以对下游排放源或上游企业实施排放权。对于给定的减排计划而言,Goulde(r2009)的研究结果表明对下游管制的成本比对上游管制略高20%,但下游排放源只占了欧洲和美国的排放量的一半左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