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区别CERs和VERs的关系:CERs是基于
CDM机制的国际合作所产生的碳当量,是用于强制性
减排交易的。CERs:经核证的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简称CERs)是指从一个被批准的
CDM项目中得到的,经过对一吨碳的收集、测量、
认证、签发所得到的减排指标。VERs:自愿减排量(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VERs)是指经过联合国指定的
第三方认证机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是自愿减排
市场交易的
碳信用额。
一般来说,CER是可以转化成VER来卖的,特别是在下面产生VER的类型4里所介绍的情况(注册前)。而VER是不能作为CER来卖的,因为一般而言VER的执行标准没有CER的高(只是一般情况),更重要的是CER是基于《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强制减排的行为,相对更为严肃,需要联合国EB的认可,与VER有本质区别。但VER可以被国际买家购买,用于企业
碳中和。举个例子,欧盟内部国家(企业)基于JI机制,具有减排额度,如欧洲某企业A就可以购买国内VER用来中和其
碳排放,减轻其自身减排的压力,这个是被允许的。
那Verified Emission Reduction又是怎么回事呢?事实上这个解释更能够表示项目含义,字面意思就是“核查减排量”,是相对于CER经过了DOE的Certified(核证)而言的,表明产生VERs的阶段与产生CERs的阶段的不同。而“自愿”是相对于“强制”角度而言。一言蔽之,自愿是性质,核查是方法,从这样两个角度可能更有利于理解。
我们平常所说的VER项目可能从以下几个方面产生:
1、自愿减排项目。主要是指森林
碳汇项目,为固碳而进行。目前也开始有针对CCS的自愿减排项目,但由于技术和
方法学等原因,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专门开发为VER的项目,一般该项目或规模较小,或非中资控股,或前期成本过高,需要尽快资金回笼,或因其它原因而无法进行CDM开发的
碳减排项目。
3、申报CDM的项目没有能够通过EB的注册,只能退而求其次,作为VER项目申报。
4、注册前VER:项目已申请CDM项目,但由于项目的投产日期早于项目的成功注册日期,而CDM的减排量(CER)是从注册成功之日起计算的,项目投产日期至项目CDM计入期起始之日产生的减排量即为注册前VER。
注册前VER交易不会对CDM项目的CER收入产生任何的影响,也不会给业主带来额外的负担和风险。业主只需提交CDM项目设计文件(PDD)、环评及可研即可。注册前的VER还具有付款快的特性,即CDM注册成功后很快可以拿到出售VERs的款项。注册前VER的核证和签发还为业主后期的项目监测和CER签发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帮助。
《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的政府和企业,受碳
排放权的限制,需要采购CERs(经核证的减排量),以抵销其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而《京都议定书》非缔约国的发达国家,各政府决策者、私募投资者、传媒和著名大公司对于温室气体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关注也在与日俱增,并愿意积极地为解决气候变化
问题做出贡献,自发地参与CDM、并认购CDM项目产生的VERs(自发的、公益的减排量)。该类减排量的需求方和认购方没有义务,均出于对慈善、环保、公益事业的追求。VER有一个不属于京都体制内但与CDM平行的市场存在,即京都框架外市场(VER)与京都框架内市场(CER)。
随着京都议定书中CDM机制的发展,碳自愿减排(VOLUNTARY EMISSION RECUDTIONS)市场也应运而生。自愿减排市场起源于一些公司、团体或个人为自愿抵消其温室气体排放,而向减排项目购买碳减排指标的行为,目的是自愿交易碳信用额以实现“碳中和”。
对减排项目业主而言,自愿减排市场为那些项目规模小、非中资控股、前期成本过高、或因其它原因而无法进行CDM开发的碳减排项目提供了新的融资途径。而且项目申请过程与CDM流程基本相似却减少了国家发改委和联合国EB审批等环节,使得VER项目通常申请周期在六个月左右,根据项目内容不同申请周期也不同。
而对买家而言,自愿减排市场为其实现自身的碳中和提供了方便而且经济的途径。VER项目比CDM项目减少了部分审批的环节,节省了部分费用、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开发的成功率,降低了开发的风险,开发周期要短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