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和支持开展出口产品低碳认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解读文本
一、起草目的
为推动中国(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开展出口产品低碳认证试验,进一步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融入国际
市场分工合作的外向型经济体系,助力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和西部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建设,成都市商务局充分吸纳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成都实际,牵头起草了《成都市鼓励和支持开展出口产品低碳认证若干政策措施》。
二、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在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坚持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是一场经济发展方式的革命。成都作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成都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着力构建绿色低碳的“六体系一能力”重点任务,积极开展“
碳汇天府”计划、探索
碳排放达峰值追踪制度,重点探索建立低碳认证与碳标识制度、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探索开展出口产品低碳认证”改革试验任务,探索新常态下特大型城市低碳发展有效途径和出口产品低碳认证,是成都低碳产业发展的新机遇,是国家赋予成都的重要历史任务,也是深化国际创新合作的关键契合点。
三、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抓“一带一路”倡议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的发展机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原则,以产品
碳足迹国际标准为基础,在成都率先建立国际化的低碳产品认证标准、认证机构与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支持一批企业试点探索低碳制造产业发展规律,推动出口产品低碳认证工作,提升产品创新创造能力和附加值,实现低碳产品扩大出口,促进成都外贸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成都出口产品绿色低碳研究中心、成都低碳标准与认证联盟、成都出口产品绿色低碳认证协会建设,引进相关服务机构,做好绿色低碳认证的评审工作、绿色低碳标准研究的协调组织工作以及绿色低碳产品认证相关技术培训、碳排放工艺技术升级指导等工作,推动各方高度参与的绿色低碳标准、认证和研发机构建设。同时,支持认证机构、研究机构等
第三方机构探索制定适用于国际国内市场的碳足迹和低碳产品评价标准和认证技术规范。
二是认证对象培育。目前列入国家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仅包括通用硅酸盐
水泥、平板
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建筑
陶瓷砖(板)、轮胎和纺织面料等七类产品。在构建完善体系建设的同时,在上述七类产品中选取部分在成都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先试先行,进行出口产品低碳认证扶持工作。通过集成各单位的政策优势,加大对企业和产品低碳认证工作的引导与支持,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出口产品,增强产品的国际国内市场核心竞争力,推动市场主体自发主动参与绿色低碳认证工作。
三是通关便利化。通过协调成都海关等单位,基于成都实际和该项工作的特性,吸纳“提高海关查验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审单放行 ’”以及“用好优惠原产地签证” 等三项支持政策,增强取得低碳认证的出口产品的通关便利化程度。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在推行出口产品低碳认证过程中,为确保具有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走出国门,打开国际市场,打响更多“成都绿色低碳”品牌,创造良好的国际发展氛围和环境。围绕帮助获得低碳认证的出口企业和出口产品获得良性循环的优势发展环境,在加大低碳认证成果保护、构建低碳绿色壁垒预警体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宣传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工作措施。
解读机构:成都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
解 读 人:吴晓星 电话:6188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