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创绿研究院与中国银行业协会共同举办了“金融机构走出去环境风险管理培训”,与会金融机构专家与社会组织分享了关于建立独立申诉问责和合规监管机制的国际实践与经验教训。我们通过公众号不定期向同行分享此次会议专家的观察与见解。
本期转载亚开行合规监管委员会主席兼执行局局长唐丁丁先生近期发表的文章。文章跟进介绍了近期国际金融公司(IFC)投资建设的印度塔塔蒙德拉火力发电项目引发的对其豁免权的诉讼案件,该诉讼近日已得到美国最高法的裁决,裁定IFC无权对受项目影响的社区民众提起的诉讼享有绝对豁免权。此判决对国际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跨国境投融资业务运作产生长期的影响,也值得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思考与重视。
作者简介
唐丁丁先生,现任亚洲开发银行合规监管委员会主席兼执行局局长。在环境保护领域尤其是环境合规监管以及投融资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控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2018年5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受理并听取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诉讼,即国际地球权力以及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最高法院诉讼诊所联合起诉世界银行集团所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IFC) 有关其豁免权
问题的诉讼案,其主要内容是源自于IFC投资建设的印度塔塔蒙德拉火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蒙德拉项目)引发的司法豁免权问题。项目所在地社区民众代表以及原告律师质疑IFC所享有的 “绝对豁免权” ,认为IFC应当为其在蒙德拉项目对当社区民众所造成的生计以及生态环境影响承担法律责任,强调其所声称的豁免权远高于任何人、政府或实体所享有的权利,而无论其投资行为是否违法或造成多大的伤害,这严重违背了IFC等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反贫困机构的重要责任与使命。
2019年2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就其受理的IFC豁免权问题的诉讼案作出裁决,裁定IFC无权对受项目影响的社区民众提起的诉讼享有绝对豁免权。此结果如同一棵巨大的震撼弹,在多家国际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国际媒体产生了巨大震动和反响。诸如路透社、华盛顿邮报、BBC等重要国际媒体纷纷发表评论,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发展银行等相关国际金融机构内部也相继进行了专题简报与研讨,分析研判该诉讼案例对金融机构跨境投融资活动可能带来的深远影响。诉讼审理期间,IFC试图寻求美国最高法院再次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是IFC认为其享有美国联邦法律(IOIA)所规定的司法诉讼豁免权,且美国地方法院和联邦地区巡回法庭也先后接受了IFC的申诉意见,并责令该案件被驳回。与此同时,多家国际金融机构也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支持IFC立场的简报。尽管如此,美国最高法院还是认定IFC根据美国国际组织豁免法(IOIA)的法律规定不享有绝对豁免权,且认为因其 “商业活动” 受到不利影响的社区民众享有对其投资项目的司法诉讼权,而美国法律不对其 “商业活动” 提供司法豁免权。美国最高法院同时裁定,本案不会被驳回并将被送回下级法院进一步研定IFC此类贷款项目活动是否构成所谓的“商业活动”,以便最终裁定IFC是否在此项目诉讼中应享有绝对豁免权。IFC对此裁决深表忧虑,担心由此将引发一系列类似的法律诉讼,不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资源和数百万美元的资金应对由此引起的司法诉讼,还可能将严重削弱其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与良好服务的基本宗旨。但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以其15页多数意见的论述驳斥了IFC 的观点,认为其所渲染的忧虑被夸大了。该诉讼的原告律师西蒙斯(Marco Simons)也表示,这一判决结果对于保护地球环境和人民的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它结束了金融机构忽视其投资活动对环境与社会的不利影响但可逍遥法外和有罪不罚的现象,其结果将迫使IFC等国际金融组织需要更加谨慎地为其提供的投融资项目进行有效的指导与监督。
世界银行集团 图片来源:亚洲新闻周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