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山西时关于“争当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文)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山西省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战略思想和视察山西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要思路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型综政试验区和中原城市核心发展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能源供给结构转型为重点,以构建绿色、低碳、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竞争力、推进清洁高效利用,促进能源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变、向中高端转变、向创新驱动转变,形成产业多点支撑、多元优势互补、多极
市场承载、内在竞争力充分的产业体系,争当全省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领跑者,努力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原能源商品属性,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能源行业发展规律,打通能源新技术新业态准入通道,发挥市场主体推进能源革命排头兵领跑者的主力军作用。
——政府推动。理清政府能源管理职能,积极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完善制度体系,精准科学调控,改革定价机制,维护市场秩序,激发能源创新活力,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
——低碳引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减少能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量不断下降。
——改革创新。以自我革命的勇气,破除体制机制藩篱,推动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焕发创新活力,加快能源产业发展方式变革,以能源革命重塑山西。
——重点突破。围绕能源革命的战略部署,选择具有比较优势和潜在优势的领域,重点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举措,率先取得突破,走出一条晋城特色能源转型之路,引领全省能源革命进程。
(三)主要目标
能源消费总量。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00万吨标准煤以内,2025年、2030年增长幅度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
煤炭生产。到2020年,煤炭产量基本稳定在1.1亿吨左右,其中:地方煤炭产量控制在0.5亿吨左右,晋煤集团煤炭产量控制在0.6亿吨左右。2020年以后做到煤炭产量晋城范围内只减不增。
煤炭消费。到202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下降到75%,比2015年下降7个百分点,下降幅度领先全国。2025年、2030年下降幅度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原煤入洗率。到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8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2030年达到90%以上,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煤矿安全。到2020年,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以内,千人矿井单班入井人数控制在700人以下;2025年、2030年分别控制在650人以下、600人以下。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国际领先。
化解过剩产能。到2020年,煤炭总产能减少到14700万吨,其中:地方煤炭产能减少到8700万吨,晋煤集团煤炭产能减少到6000万吨。
新能源。风力发电:2020年达到80万千瓦,2025年、2030年分别达到100万千瓦、120万千瓦;光伏发电:2020 年达到8万千瓦,2020年、2030年分别达到10万千瓦、30万千瓦。
瓦斯发电:到2020年,瓦斯发电装机达到55万千瓦;到2025年,瓦斯发电装机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瓦斯发电装机达到70万千瓦。
煤层气。到2020年,全市煤层气产能达到95亿立方米,产量达到35亿立方米,覆盖人口比例达到70%;2030年,煤层气产能达到110-120亿立方米,产量达到55-60亿立方米。建成覆盖全市主要乡、镇、村及主要工业园区的煤层气集输首站和管网。
节能降耗。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力争达到15%,下降幅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接近全国平均水平;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碳减排。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力争达到19%,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争取在2025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率先达到峰值。
科技创新。到2020年,全省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25年、2030年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体制改革和开放合作。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实现能源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山西能源转型升级示范版。建设煤炭开采及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基地和京津冀、 中原经济区清洁能源供应基地。
二、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按照“减、优、绿”的要求,实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先进产能占比,推进绿色矿山和智能矿山建设,优化煤炭供给结构,推动煤炭产业向“市场主导、清洁低碳、集约高效、延伸循环、生态环保、安全保障”转型发展。
(一)煤炭先进产能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运用市场化、法制化办法,淘汰关闭一批、减量重组一批、依规核减一批煤矿,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原则上停止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的审查上报,2020年底,完成泽州中岳、阳城演礼、兰花北岩、阳城侯甲、陵川附城、高平高良、高平店上、陵川北关8座煤矿有序退出,确保我市“十三五”期间煤炭总产能只减不增。坚持去产能与发展先进产能相结合,通过实施减量置换、兼并重组、产能核增、减人提效等方式建设符合先进产能标准的煤矿,全市煤炭先进产能占比逐步达到2/3。
(二)煤炭安全绿色开采工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矿山建设,探索“互联网+煤炭开采”,打造煤炭无人(少人)智能开采与灾害防控一体化的采煤新模式,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省领先。
(三)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工程。着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加快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力争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建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要执行超低排放标准Ⅰ,低热值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Ⅱ。对不达超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一律停止运行。落实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电价
政策。
(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立健全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管理制度,创新煤炭资源管理模式,促进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以洁净煤技术为技术依靠,优化煤炭产业链条,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加强煤炭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推广,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推动与煤共伴生资源精深加工和产业化发展。
三、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全面提升城乡用能水平,从根本上抑制不合理消费,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同步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一)能源消费“双控”工程。把能源消费总量、强度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约束性指标,推动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强化源头控制,把节能审查作为“双控”的重要手段,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约束,对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能耗强度约束。探索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保障优质增量用能,淘汰劣质低效用能。
(二)煤炭等量减量替代工程。城区、泽州县分别在市区建成区内划定“禁煤区”,完成所有燃煤设施以及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其他煤炭“清零”任务。其他县(市)按照管控燃料目录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全部取缔供热、供气管网到达区域内的燃煤设施。大力发展清洁煤燃烧技术,重点区域实施优质型煤等清洁燃料置换,推广使用最高燃煤标准的炉灶。
(三)煤改气(电)工程。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加快实施民用、工业“煤改气”工程,完善煤层气利用设施,扩大天然气替代试点范围。加大“煤改电”电网(农网)改造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城乡建设规划、气热管网建设和禁煤区划定等,在适合“煤 改电”地区科学实施一批“煤改电”工程。
(四)节能优先工程。推进工业、建筑、
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实施更加严格的能效和排放标准,新增产能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以节能标准促进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的倒逼机制,督促用能单位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引导执行推荐性节能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全面推进城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因地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交通运输节能,支持城市
公交、公路运输行业和旅游景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转变能源消费模式,开展绿色办公、低碳出行、绿色照明、节约用水等活动,切实降低能耗、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 平;继续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能源化利用,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淘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加快太阳能设备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农村用能质量和效率;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推广使用经济高效的节能产品,推动形成节约低碳、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推动流通领域、餐饮住宿业和物流行业等重点服务业节能。
四、促进新能源产业提质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形成安全可持续的多元化能源供给体系。同时,创新新能源应用模式,推进风电供暖、太阳能热发电试点,推动风光水火暖多能互补工程、终端一体化集成供暖工程建设。
(一)煤层气产业提速工程。把煤层气产业作为晋城能源革命的关键和特色,积极推进沁南煤层气产业建设,加大煤层气的勘探力度,提升勘探开发水平,促进产能稳步提升,重点抓好潘庄、樊庄、郑庄、柿庄南、柿庄北、马必、大宁等区块的煤层气开发。加大煤层气产业链延伸和高端产业应用。加大煤层气下游市场开发力度和水平,重点布局一批工业、民用、汽车、分布式能源等领域应用项目,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煤层气集输网络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设完成煤层气集输首站2座,与境内管道互联互通,可上载可下卸。完成20条通往乡镇村的高(中)压管道和4个CNG( LNG)减压站建设。推进地面开采煤层气热电联产和瓦斯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
(二)风力发电壮大工程。加大对全市风资源开发力度,积极落实
电力输出和市场消纳工作,重点支持中船重工山西晋城海装风电总装维护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华电国际泽州风电项目、中电投陵川风电项目、中电投沁水风电项目、远景汇合能源沁水十里风电项目的投产达效。
(三)光伏发电提升工程。推进光伏产业有序发展。以陵川、沁水两个省定贫困县为重点,稳步推进光伏扶贫。鼓励利用闲置的荒山荒坡和综合开发的土地资源开发太阳能发电项目。鼓励推动太阳能热发电示范试点。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鼓励工业企业、大型公建和城市农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
(四)生物质能发电培育工程。在全市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大力推进生物质能热电联产。积极推进山西百孚百富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阳城县东冶生物质发电项目、高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市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五)地热能资源的勘探开发工程。对我市各种地热能资源开展普查,加大地热能资源的勘探开发,重点抓好沁水县东大地热能资源开发,因地制宜开展地热能在城镇和新农村建筑的应用。
五、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
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生产管理模式变革,培育能源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增强能源发展新动能。
(一)能源互联网创建工程。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互联互通,建设大电网,形成大市场。构建清洁、零排放的多类型能源互联网络,实现电力流、数据流和信息流的实时交互,打造广泛互联、智能互联、灵活柔性、安全可控的新一代电力系统,构建横向多元互补、纵向向“源—网—荷—储”协调、整个社会与能源系统以智慧的方式高效耦合运行的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
(二)分布式能源领跑工程。建设基于用户侧的分布式储能设备,依托新能源、储能、柔性网络和微网等技术,实现分布式能源的高效、灵活接入以及生产、消费一体化。实现智能化分布式光伏应用、光伏微电网互联、交直流混合微电 网以及多能互补微网统一能源管理等的工程示范和推广应用。
六、突破能源关键核心技术
准确把握世界能源技术演进趋势,以煤炭分级分质转化、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低碳技术等关键领域为主攻方向,提升能源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抢占能源科技发展制高点。
(一)能源重大技术突破工程。瞄准国际技术前沿,重点在煤炭分级分质转化、智慧能源监管技术、碳捕集利用封存等关键领域取得技术突破。重点支持先进采煤、采气、掘进、储运、洗选、安全、信息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
(二)煤层气勘探开发科技创新工程。依托国家煤层气中心实验室、煤与煤层气共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加大煤层气科技创新力度,打造国家级煤层气技术创新研发平台,构建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沁水盆地探索深部钻探工艺技术和储层保护技术,力争探明储量有所突破。在沁水盆地北部开展低成本储层保护技术,探索提高煤层解吸速度、扩散速度新型储层改造技术和高效造缝的压裂技术,以及防煤粉的排采控制工艺技术。在沁水盆地中部加大深煤层钻完井工艺技术和储层 改造技术研究,为今后深部煤层气开发提前做好技术储备。
(三)能源先进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根据国家《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示范试验技术目录,积极争取多污染物一体化脱除技术、新型高效电池储能技术、700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锅炉关键耐热材料研发、多能互补分布式发电和微网应用推广等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向晋城倾斜。
七、培育能源转型升级新动力
立足我市能源优势,充分释放电改红利,降低用电成本,大力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能源服务业等产业,构建具竞争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带动产业转型。
(一)节能产业壮大工程。实施传统产业节能改造、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智慧节能应用示范、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六大节能工程。推广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提升能源生产效率,强化能源行业节能。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开展节能评估、节能诊断、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等
第三方服务。推动节能产业集聚发展,鼓励节能企业依托山西综改示范区和现有工业园区, 有效整合各类节能改造和服务需求,提升技术集成和辐射能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的节能产业基地。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提升工程。以省政府规划建设晋城新能源汽车基地为契机,落实《晋城市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发展规划》(2014—2020年)。积极推进山西皇城相府中道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亿安时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和山西长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三元锂动力电池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围绕电动汽车整车制造、关键零部件、关键装备、充电配套设备等方面,延伸产业链条,到2020年,建成中西部重要的电动汽车产业基地,打造国内知名的电动汽车技术创新平台。 电动汽车产业年产值力争达到50亿元,培育出2-3家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电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
(三)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提质工程。贯彻《山西省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实施方案》,落实《晋城市煤机装备制造业集群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晋城市煤层气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2014-2020年)。坚持创新驱动、布局优化、两化融合、绿色制造。依托晋煤金鼎煤机、江淮重工、天巨重工等企业发展煤炭采掘、支护、运输、钻探成套煤机装备制造;依托晋煤金鼎公司、清瑞能源等龙头企业发展煤层气勘探高精尖装备、定向钻机、智能化排采系统等高端装备制造。推动煤机和煤层气机械制造资源整合、“互联 网+先进制造业”发展,支持中船重工晋城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发展核电装备、风电装备、LNG储运装备等高端智能装备,实现晋城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建成全省生产能力最大、技术最优、服务煤矿能力最强的煤机装备基地和国内一流的煤层气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煤机装备和煤层气装备年产值力争达到100亿元和300亿元。
(四)煤炭深加工高端示范工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限制低端煤
化工产品产能规模。按照“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发展模式,重点培育发展煤基新材料和煤基新能源,优化发展化肥产业,延伸和扩展煤化工产业链。依托晋煤集团、兰花集团、天泽集团等龙头企业, 大力推进晋煤华昱高硫煤洁净利用的电热一体化项目、100万吨/年甲醇制清洁燃料技术改造项目,天泽年产5万吨乙二醇项目,兰花科创粉煤加压气化技术升级改造及后续配套化工等项目,建设国内领先的优化、先进、循环型现代化新型煤化工基地。到2020年,培育1-2家资产和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大型煤化工产业集团,大型企业集团煤化工收入占行业总收入的95%以上。
(五)能源服务业培育工程。积极争取国家金融政策支持,实现煤炭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积极争取商品场外
衍生品交易试点,探索开展煤化工交易新机制,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现代能源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八、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创新能源调控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
(一)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探索研究将矿业权取得、资源开采、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安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退出和转产、改善民生等费用列入煤炭产品的成本构成,实现煤炭开采外部成本内部化。实施煤、电、运全产业链综合改革,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二)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充分利用好国家批复的输配 电价政策,加快发售电价市场化改革,逐步实观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范围外的价格全部由市场形成。有序增加大用户直接用电,积极帮助符合大用户直供电条件的企业新增用电量纳入省电力直接交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促进配电网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培育售电公司,拓展售电服务领域,加快综合智慧能源服务。
(三)煤层气体制机制创新。充分用好煤层气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煤层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和公开竞争出让制度。积极争取地方企业煤层气资源的申请和开发,鼓励煤炭煤层气企业合作一体化开发。落实国家煤层气发电价格政策,进一步调动发电和电网企业积极性,加快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
(四)能源企业战略性重组。以去产能为重点,深入推进煤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限制产能增加,促进国有资本向战略性关键性领域、优势产业集聚,提高晋煤集团和兰花集团在全国煤炭行业中的地位,培育晋煤集团向亿吨级煤炭企业迈进,推动兰花集团煤炭产业做大做强。在煤炭、焦炭、
冶金、电力等领域,加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坚持煤电结合、煤运结合、煤化结合,鼓励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组或交叉持股,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利用好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平台,积极推进我市煤炭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有条件的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着力推进煤矿和电站联营。支持中央企业、省级企业参与我市国有能源企业改革。建立煤矿退出机制,支持经济效益差且扭亏无望的煤矿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煤矿有序退出。
(五)碳减排制度和能力建设。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达峰路线图,组织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开展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工作,编制《晋城市绿色债券项目方案》,申请低碳城市绿色债券。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平台和“低碳晋城”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引导,提高全民低碳意识。
九、扩大能源开放合作
积极参与国内外能源合作,深度融入京津冀、中原经济区,加强清洁能源外送力度,拓展能源转型升级的新空间。
(一)积极开展能源合作。积极鼓励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在我市投资,提升我市对外吸引力。积极推进我市能源企业参与国内外能源合作,大力推动能源装备、技术和服务“走出去”,加大对煤炭资源勘探、煤化工、煤电一体化等项目投资。
(二)深度融入国家区域战略。精准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主动服务雄安新区、中原核心城市群建设,打造京津冀、雄安新区、中原核心城市群清洁能源保障基地。积极拓展与全国其他地区的煤炭及电力外送合作,形成能源合作长效机制。
(三)扩大清洁能源外送。积极推进晋北—
江苏±800 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完善煤层气外输通道,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煤层气集输中心。
十、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采取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方式,设立晋城能源转型发展基金(或能源发展子基金)。基金定位于推动能源转型,用于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新能源产业提质、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性工程等领域。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切实落实出台的一系列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政策,打造全国高端人才晋城驿站。构建科学、开放、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加快培养技术研发、产业管理、国际合作、政策研究等各类专业人才。加强人员交流,实施能源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等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 兵领跑者的决策能力。
(三)提升成果转化能力。做好省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交易管理平台市级管理工作,利用线上线下手段,促进能源创新成果转化。鼓励企业承担重大原创能源技术成果产业化试验,实现自主创新成果就地转化。支持能源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采取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共建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我市煤炭和煤层气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相关关键技术创新;提升我市谋划、争取和建设新的外送电、外送气通道,提高清洁能源外送能力;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加大对我市能源转型的支持力度。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晋城市打造全省能源革命排头兵领跑者领导小组,指导全市能源革命工作,统筹协调全市能源革命的重大事项,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及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同时成立相关机构,抓好本地区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理解加快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分工,制定行动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领跑者工作负总责,研究制定本地区能源革命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跟踪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根据推进情况及时进行调度督导。将重大工程及举措的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各县(市、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教育普及,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宣传教育。注重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能源革命的好声音和正能量,积极营造浓厚、持久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和自觉意识,不断把能源革命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