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部分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峰调研分析报告

2019-4-29 19:13 来源: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发达地区碳排放达峰目标调查及路径分析


通过对北京、上海、广东和浙江四个发达省市碳排放达峰目标和实施路径的调查分析,初步发现,这四省市2017年经济总量占全国的24.2%,但碳排放只占全国14.4%左右,它们的经济发展重点和路径不尽相同,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探索达峰路径方面也各具特色。

一是四省市中只有北京和上海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在国家发布《“十三五”规划纲要》之后,上述四省市均制定了中长期碳排放控制目标,自上而下地分解到各个区域和行业部门,引导各区域对重点领域和高耗能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推动达峰进程。北京和上海都在政府文件中正式对各自碳排放达峰年份和总量提出了具体目标,其中,北京市在《“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中提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2020年达到峰值并尽早达峰”的目标,达峰碳排放量约1.6亿吨CO2;上海市在《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提出“全市碳排放总量与人均碳排放于2025年之前达到峰值”,“到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5亿吨以内”,“至2040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减少15%左右”的目标,达峰目标时间早于国家的达峰时间。广东省在其“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提出到2030年前碳排放率先达峰,虽没有明确具体年份,但对广州、深圳等所辖发达城市提出了争取在2020年左右达峰的要求。浙江省目前尚未在政府文件中明确提出达峰目标,仅在相关研究中提出到2030年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比国家提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同时提出所辖的杭州、宁波、温州等发达城市提前达峰。

二是四省市碳排放达峰主要依赖重点领域的关键举措。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浙江省主要通过做精做细第一产业、做强做大第二产业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其中:第一产业重点推动绿色低碳集约型农业的发展,第二产业大力发展附加值较高的产业;北京市则严格控制企业的存量和增量,重点发展第三产业;上海市提出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的要求,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同时严格控制重化工业发展规模及能耗,并加大落后产能调整力度;广东省主要通过淘汰高耗能产业的落后产能和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控制第二产业中高耗能行业的比重。在调整能源结构方面:浙江省积极开展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工作,以发展非化石能源为重点,推动能源结构低碳化,特别提出要加快核电站建设和提高非化石能源比例;北京市持续推进四大燃气热电中心的清洁化、低碳化,加强本地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开发,并进一步加快建设外调绿色电力通道;上海市大力消减煤炭消费总量,提高天然气等低碳能源比重;广东省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重点控制工业领域排放,推动出口结构低碳化。在推动建筑领域低碳发展方面:浙江省由于正处于建筑行业增长期,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节能设备;北京市主要是严格控制建筑规模,并强化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和加大煤改气、煤改电措施力度;上海市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技术应用;广东省主要提高基础设施和建筑质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在推动交通领域低碳发展方面:浙江省强调积极推进绿色交通省试点,加快建设客运专线和城际轨道交通,大力发展绿色水路运输等;北京市的主要措施包括提高清洁能源车比例、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发展交通智能化技术等;上海市的主要措施包括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推进航空运输和水路运输的低碳化;广东省的主要措施包括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铁路、水运等低碳运输方式,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等。

三是四省市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和路径创新。这些省市充分结合本地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试点行动和创新举措,推动分区域、分阶段达峰。北京市根据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市域内不同功能区实施差异化的节能减碳措施,降低能源需求强度,减少存量排放,同时积极开展低碳乡镇、低碳社区等多类型、多层次的绿色低碳试点和示范建设,结合生态建设以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实施了一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浙江省以碳排放峰值和总量控制为重点,鼓励省内发达城市率先达峰,支持杭州、宁波和温州市在“十三五”末率先达到峰值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鼓励嘉兴、金华、衢州等第三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制定峰值目标和达峰路线图,同时积极推动近零碳排放园区建设。广东省主动开展多项创新性低碳试点示范,率先提出建立“珠三角地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并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项目遴选,积极推进碳交易试点、实施碳普惠制、推广低碳产品认证等创新举措。上海市分阶段、分批次推动低碳试点和创新实践,积极推动第二批低碳试点创建,深入推进上海市碳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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