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地方率先达峰的政策与建议
推动经济发达地区
碳排放率先达峰是确保国家峰值目标实现的重要基石和风向标。
北京、上海等低碳试点地区通过对碳排放峰值目标及实施路线图研究,不断加深对峰值目标的科学认识和政治共识,不断强化低碳发展目标的约束力和引领作用,不仅有助于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转型的倒逼机制和发展模式,而且也有助于协同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尽早达峰。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进程加快等新形势下,我国碳排放有可能提前达峰。建议充分利用我国发展转型的战略机遇期,在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需求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尽早制订碳排放达峰行动路线图,并提出落实碳排放达峰目标的配套
政策和保障措施。各地区应进一步提升对碳排放达峰的认识和宣传,结合本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低碳产业培育、低碳能源利用、生态功能定位等方面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对本地区碳排放达峰路线图的研究,明确推动碳排放达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措施。
二是强化总量控制,完善相关机制。为推动碳排放达峰目标的顺利实现,应积极推动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做好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设计的同时,研究提出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行业、地区分解机制,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和配套机制完善,引导各行业、各地区加快推进低碳转型。针对经济发达地区,应发挥其先进示范作用,按照提升经济质量和控制碳排放的总体要求,尽快研究提出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落实方案。对于生态脆弱和开发强度大的地区,应鼓励其尽早提出地区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思路,以控制增量为重点,并与生态保护、脱贫和提高
碳汇等目标综合考虑。
三是强化宏观指导,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部分区域率先达峰是碳排放达峰和总量控制工作的坚强保障,也是在不同经济、产业、能源和政策支持条件下,探索差异化低碳发展模式的“试验田”。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碳排放达峰推进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加强国家与地方以及省与市、县之间的协调互动,推动国家顶层设计与地方先行先试的有机结合。国家应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推动碳排放达峰工作的指导,并加强在资金、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地应深入总结和积极分享推动碳排放达峰和总量控制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加强相关基础能力建设,在低碳制度建设、低
碳管理体系、低碳投融资机制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形成推进碳排放达峰和总量控制的创新思维及模式。
(曹颖、刘强、李晓梅、赵旭晨、徐华清供稿)
附表 各省(区、市)“十三五”控温方案有关达峰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