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气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 GCF)设立有两个主要目标:气候变化适应和气候变化减缓。一方面,气候损失在全球范围内分布并不均衡。那些历史排放责任较小的发展中国家更易遭受到气候变化的攻击,尤其是不发达地区和小岛国家,因为经济水平较为落后,他们适应气候变化挑战巨大。因此,有必要为这些地区提供融资扶持,以提升他们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希望通过提供气候援助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到量化
减排的框架中,以保证全球既定的温控目标的实现。此外,发展中国家减排的环境收益能被发达国家所共享,这也能反过来提升发达国家筹资的积极性。GCF秘书处指出,未来GCF会在气候变化减缓和气候变化适应之间寻求最优的资金配置,以最大化资金使用效果。
本文将讨论GCF在发展中国家间的分配
问题,研究提出三种分配原则:适应性需求原则(Adaptation Needs, AN)、
碳减排贡献原则(Carbon Reduction Contribution, CC)、兼顾适应性需求和减排效率的复合原则(ANCC)。其中,AN方案要求GCF按照各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缺口进行分配,CC方案规定减排贡献越大的国家得到GCF的奖励越多,ANCC是一种兼顾适应性需求和减排效果的复合分配方案。
一、基于适应性需求分配原则(AN)
如果气候变化适应是GCF的主要目标,那么GCF应该根据各国适应性需求进行分配,这需要综合考虑两个因素:一国的气候损失和该国自身的经济实力。一方面,不同国家遭受的气候损失并不相同,气候易损性较高的国家应该获得较多的适应性资金。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同国家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也会不同。相对贫穷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可能拥有更多的资源去应对气候损失,因此应该分配较少的适应性基金。为实现适应性基金公平合理的分配,需要对各国气候损失和其自身经济实力进行综合把握。
本研究根据GDP和气候损失构造了一个能够反映各国资金缺口的指标。其中,GDP作为一国财富的表征,一国GDP水平越高表明其拥有更多的资源去应对气候损失。假设Θ是发展中国家集合,另设和 分别为气候损失和GDP,则国家i 的自适应能力定义为,
表1展示了基于AN原则的GCF分配结果,其中各国气候损失的数据来源于Harmeling 和 Eckstein (2012)。气候变化对发展中国家造成的年均直接经济损失约为655.14 亿美元,其中42.44%都发生在中国。尽管如此,中国仅能获得2.51%的资金援助。与之相反,非洲地区气候损失占比仅为1.96%,但是却能够获取29.79%的适应基金,在所有地区中最高。这是因为非洲地区经济水平较为落后,在适应性需求原则下能够获取较高的援助资金。因此,AN原则对气候损失较高和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地区有利,能够体现这些地区的适应性需求。
表 1 基于AN原则的GCF分配
二、基于碳减排贡献原则(CC)
表2 基于CC原则的GCF分配效果(总额为1000亿美元)
三、兼顾需求和效率的分配原则
GCF在发展中国家的分配既要照顾适应性需求,也要考虑
政策的减排效果,同时实现GCF的两个目标: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和促进发展中国家减排。为此,本研究提出一种兼顾适应性需求和减排效率的复合分配体系。假设GCF为W,其中比例用于激励发展中国家减排,这部分资金采用CC原则分配,剩下的资金采用AN分配原则。参数代表了GCF对减排效率的偏好,数值越高表明资金越注重对发展中国家减排行动的激励。
图1是ANCC方案下不同减排参数所对应的减排效果。可知,随着的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量随之上升,但边际效果递减。例如,当由30%增至100% (变化幅度高于3倍) 时,总的减排量仅由2357 MtCO2增至3498 MtCO2 (增幅约50%)。特别的,当减排参数时,发展中国家可实现总减排2784 MtCO2,减排比例约为19%;而当增至70%时,总减排量约为3110 MtCO2,减排比例仅增至21%。
图1 基于ANCC方案的GCF减排效果(GCF=1000亿美元)
图2和图3分别对应各发展中国家所能获得的GCF金额和适应性基金金额。可知,随着减排参数的增加,两幅图变化趋势基本相同。这表明在ANCC方案下,一国所获得的GCF越多,那么得到的适应性基金就会越高。但是,不同国家变化趋势差异较大。如图2,随着的增加,中国、印度和俄罗斯所能获得的GCF均会增加。其中,中国资金份额将由25亿美元增至414亿美元,是增幅最大的国家。与之不同,其它亚太地区、非洲地区、中东地区、中南美洲和东欧地区的援助资金均会逐渐减少。其中,非洲地区资金份额将由298亿美元降至92亿美元,是降幅最大的地区。
图4展示了ANCC方案下,各地区人均适应性基金的变化情况。可知,随着减排参数由0%增至100%,俄罗斯人均适应性基金由1.13美元增至56.66美元,是增幅最大的国家;中国人均适应性基金由1.89美元增至26.21美元。与新兴经济体不同,非洲地区人均适应性基金由80.71美元降至17.41美元,是降幅最大的地区。总的来说,发展中国家人均适应性基金由17.79美元降至13.32美元。特别的,如果GCF在AN和CC间同等分配,发展中国家能够获取15.63美元的人均适应基金。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1.在适应性需求原则(AN)下,由于经济水平有限,非洲地区能够获得约30%的GCF,是受助力度最大的地区。
2.在碳减排贡献原则(CC)下,绝大部分GCF被新兴经济体获得,这是因为新兴经济体拥有较大的减排潜力,而非洲地区所获资金有限,不及AN原则的六分之一。
3.如果GCF在AN和CC间均等分配,能够取得2784 MtCO2的碳减排效果,并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得15.63美元的人均适应性基金。
(二)政策建议
1.为体现适应性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建议适应性资金根据各国的资金需求缺口进行分配,其中资金缺口程度可依据气候损失和经济实力综合设定。
2.为实现GCF的减缓效果,建议减缓性资金根据各国的碳减排贡献进行分配,其中减排贡献的认定可选择各国的自主决定贡献(NDC)为标杆,超出此标杆的即视为有效减排量,这有助于激励发展中国家采取更多的量化减排措施。
3.建议GCF在气候变化适应与气候变化减缓之间均等分配,这不仅能够促进新兴经济体大幅减排,也能兼顾气候易损性国家的适应性需求,是对公平与效率的一种权衡。
4.尽管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存在巨大的资金需求,但由于经济实力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在争取适应性基金方面可能存在困难,故建议中国加强自身适应性能力的建设,尽早建立国家层面的适应性保障体系。
原文:Cui, L.,Zhu, L., Springmann, M., Fan, Y. Design and Analysis of the Green Climate Fund. Journal of Systems Science and Systems Engineering, 2014, 23(3):266-29
作者:崔连标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安徽财经大学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副教授崔 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室及
碳金融实验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