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21 12:09 来源: 福建生态环境厅
(一)发电行业
覆盖范围:机组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基准线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机组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机组供电二氧化碳配额量,单位:吨CO2;
—机组供热二氧化碳配额量,单位:吨CO2;
N—机组总数。
其中:
—机组供电量,单位:MWh;
—机组供电排放基准,单位:吨CO2/MWh;
—机组冷却方式调整系数,单位:无量纲;
—机组供热量修正系数,单位:无量纲;
其中:
—机组供热量,单位:GJ;
—机组供热排放基准,单位:吨CO2/GJ。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
燃煤机组供电基准值 |
见附表1 |
燃气机组(9F级)基准值 |
见附表2 |
|
Bh,i |
燃煤机组供热基准值 |
见附表3 |
|
开式循环 |
1 |
闭式循环 |
1.01 |
|
空冷 |
1.04 |
|
|
热电机组 |
见附表4 |
附表1 燃煤机组供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值
机组类型 |
取值(吨CO2/MWh) |
超超临界1000MW级机组 |
0.7938 |
超超临界600MW级机组 |
0.8078 |
超临界600MW级机组 |
0.8412 |
亚临界300MW级机组 |
0.8885 |
亚临界循环流化床300MW级机组 |
0.9203 |
超高压及以下机组 |
0.9413 |
超高压及以下循环流化床机组 |
1.0875 |
附表2 燃气机组供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值
机组类型 |
取值(吨CO2/MWh) |
燃气机组 |
0.3791 |
附表3 热电机组供热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值
机组类型 |
取值(吨CO2/GJ) |
燃煤热电机组 |
0.1075 |
燃气热电机组 |
0.0600 |
附表4 热电机组调整系数
机组类型 |
供热比α范围 |
调整系数值 |
燃煤热电机组 |
0≤α≤100% |
1-0.25×α |
燃气热电机组 |
0≤α≤100% |
1-0.6×α |
说明:八大行业之外的自备电厂的配额分配参照以上发电行业的分配方法。
(二)电网行业
覆盖范围:企业法人输配电损失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供电线损率,单位:无量纲;
FC—所在区域电网排放因子,单位:吨CO2/MWh;
—重点排放单位合规年度供电量,单位:MWh;
—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其中: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年度输配电损耗电量;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年度供电量。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备注 |
|
0.7035 吨CO2/MWh |
华东区域电网排放因子 |
|
98% |
- |
二、有色行业
(一)电解铝行业
覆盖范围:所有电解工序交流电力消费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基准线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电解工序交流电耗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单位:吨CO2/吨铝液;
Q—铝液产量,单位:吨。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吨CO2/吨铝液) |
B |
8.19 |
(二)铜冶炼行业
覆盖范围:以铜冶炼为主营业务的铜冶炼企业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主营产品;
—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主营产品产量,单位:吨。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5-2017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 |
三、钢铁行业
覆盖范围:以粗钢、轧制、锻造钢坯、钢材生产为主营业务的钢铁企业的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主营产品;
—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主营产品产量,单位:吨;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5-2017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4% |
说明:
(1)对于既有企业粗钢产量未增加,但下游产业链延长的,省生态环境厅可按照新增下游生产设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企业履约边界内总排放量的比重,核增相应的配额。
(2)主营产品为3206粗钢,3207轧制、锻造钢坯,3208钢材。钢铁生产联合企业的强度为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粗钢产量。独立炼钢厂的强度为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粗钢产量。压延加工企业只外销半成品的,主营产品填写轧制坯、锻造坯产量;最终产品为成品钢材的,主营产品填写钢材产量;压延加工企业的强度为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主营产品产量。
四、造纸行业
覆盖范围:以纸浆制造或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为主营业务的造纸及纸制品企业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主营产品;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主营产品产量,单位:吨。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5-2017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6% |
五、陶瓷行业
(一)建筑陶瓷行业
覆盖范围:以建筑陶瓷制造为主营业务的瓷砖及瓷制品企业化石燃料燃烧、净购入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 m2主营产品;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主营产品产量,单位:m2;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5-2017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5% |
(二)日用、园林、卫生陶瓷行业
覆盖范围:以日用陶瓷、园林陶瓷、卫生陶瓷制造为主营业务的瓷砖及瓷制品企业化石燃料燃烧、净购入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主营产品;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主营产品产量,单位:吨;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5-2017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5% |
六、建材行业
(一)水泥行业
覆盖范围:熟料生产工段和水泥粉磨工段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基准线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企业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熟料—熟料生产工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单位:吨CO2/吨熟料;
Q熟料—熟料产量,单位:吨;
B粉磨—粉磨工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单位:吨CO2/吨水泥;
Q水泥—水泥产量,单位:吨。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2018年度取值 |
B熟料 |
0.8582 tCO2/t熟料 |
B粉磨 |
0.0152 tCO2/t水泥 |
(二)平板玻璃生产行业
覆盖范围:以平板玻璃生产为主营业务的平板玻璃企业法人的所有平板玻璃熔窑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采用基准线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玻璃熔窑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单位:吨CO2/万重箱;
—平板玻璃/光伏玻璃产品产量,单位:万重箱;
N—玻璃熔窑总数。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吨CO2/万重箱) |
|
Bi |
平板玻璃基准值 |
300.12 tCO2/万重箱 |
光伏玻璃基准值 |
382.31tCO2/万重箱 |
七、化工行业
覆盖范围:以化工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化工企业法人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所有分厂(或车间)的化石燃料燃烧、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分厂(或车间)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或万Nm3产品;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i—分厂(或车间)产量,单位:吨或万Nm3;
N—分厂(或车间)总数。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5-2017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5% |
八、石化行业
(一)原油加工行业
覆盖范围:以原油加工为主营业务的原油加工企业法人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所有炼油装置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 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B—炼油装置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原料油加工量×能量因数);
Q—原料油加工量,单位:吨;
Fe—能量因数,单位:无量纲。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5-2017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 |
(二)乙烯生产行业
覆盖范围:以乙烯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乙烯企业法人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所有乙烯装置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B—乙烯装置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乙烯产量加吨丙烯产量);
Q—乙烯产量+丙烯产量,单位:吨。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5-2017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 |
九、民航运输行业
(一)航空行业(航空公司)
覆盖范围:航空旅客运输企业及航空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空企业”)关于国内航线航空器的航空煤油燃烧的直接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 —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 CO2;
B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基准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公里;
Fm —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 —运输总周转量,单位:吨公里。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5-2017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7% |
(二)机场行业
覆盖范围:机场企业固定排放设施的化石燃料燃烧的直接排放,及电力、热力消耗所对应的间接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 —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基准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
Fm —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 —吞吐量,单位:吨。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5-2017年度加权平均排放强度 |
Fm |
95% |
##########NextPage[title=2019年度分行业配额计算方法]##########
一、电力行业
(一)发电行业
覆盖范围:机组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基准线法。
2. 计算公式:
其中:
A—机组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机组供电二氧化碳配额量,单位:吨CO2;
—机组供热二氧化碳配额量,单位:吨CO2;
N—机组总数。
其中:
—机组供电量,单位:MWh;
—机组供电排放基准,单位:吨CO2/MWh;
—机组冷却方式调整系数,单位:无量纲;
—机组供热量修正系数,单位:无量纲;
其中:
—机组供热量,单位:GJ;
—机组供热排放基准,单位:吨CO2/GJ。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
燃煤机组供电基准值 |
见附表1 |
燃气机组(9F级)基准值 |
见附表2 |
|
Bh,i |
燃煤机组供热基准值 |
见附表3 |
|
开式循环 |
1 |
闭式循环 |
1.01 |
|
空冷 |
1.04 |
|
|
热电机组 |
见附表4 |
附表1 燃煤机组供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值
机组类型 |
取值(吨CO2/MWh) |
超超临界1000MW级机组 |
0.7938 |
超超临界600MW级机组 |
0.8067 |
超临界600MW级机组 |
0.8385 |
亚临界300MW级机组 |
0.8875 |
亚临界循环流化床300MW级机组 |
0.9171 |
超高压及以下机组 |
0.9363 |
超高压及以下循环流化床机组 |
1.0521 |
附表2 燃气机组供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值
机组类型 |
取值(吨CO2/MWh) |
燃气机组 |
0.3789 |
附表3 热电机组供热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值
机组类型 |
取值(吨CO2/GJ) |
燃煤热电机组 |
0.1075 |
燃气热电机组 |
0.0600 |
附表4 热电机组调整系数
机组类型 |
供热比α范围 |
调整系数值 |
燃煤热电机组 |
0≤α≤100% |
1-0.25×α |
燃气热电机组 |
0≤α≤100% |
1-0.6×α |
说明:八大行业之外的自备电厂的配额分配参照以上发电行业的分配方法。
(二)电网行业
覆盖范围:企业法人输配电损失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供电线损率,单位:无量纲;
FC—所在区域电网排放因子,单位:吨CO2/MWh;
—重点排放单位合规年度供电量,单位:MWh;
—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其中: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年度输配电损耗电量;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年度供电量。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备注 |
|
0.7035 吨CO2/MWh |
华东区域电网排放因子 |
|
98% |
- |
二、有色行业
(一)电解铝行业
覆盖范围:所有电解工序交流电力消费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基准线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电解工序交流电耗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单位:吨CO2/吨铝液;
Q—铝液产量,单位:吨。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吨CO2/吨铝液) |
B |
8.19 |
(二)铜冶炼行业
覆盖范围:以铜冶炼为主营业务的铜冶炼企业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主营产品;
—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主营产品产量,单位:吨。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6-2018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 |
三、钢铁行业
覆盖范围:以粗钢、轧制、锻造钢坯、钢材生产为主营业务的钢铁企业的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主营产品;
—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主营产品产量,单位:吨;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6-2018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7% |
说明:
(1)对于既有企业粗钢产量未增加,但下游产业链延长的,省生态环境厅可按照新增下游生产设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企业履约边界内总排放量的比重,核增相应的配额。
(2)主营产品为3206粗钢,3207轧制、锻造钢坯,3208钢材。钢铁生产联合企业的强度为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粗钢产量。独立炼钢厂的强度为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粗钢产量。压延加工企业只外销半成品的,主营产品填写轧制坯、锻造坯产量;最终产品为成品钢材的,主营产品填写钢材产量;压延加工企业的强度为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主营产品产量。
四、造纸行业
覆盖范围:以纸浆制造或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为主营业务的造纸及纸制品企业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主营产品;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主营产品产量,单位:吨。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6-2018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6% |
五、陶瓷行业
(一)建筑陶瓷行业
覆盖范围:以建筑陶瓷制造为主营业务的瓷砖及瓷制品企业化石燃料燃烧、净购入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 m2主营产品;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主营产品产量,单位:m2;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6-2018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5% |
(二)日用、园林、卫生陶瓷行业
覆盖范围:以日用陶瓷、园林陶瓷、卫生陶瓷制造为主营业务的瓷砖及瓷制品企业化石燃料燃烧、净购入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主营产品;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主营产品产量,单位:吨;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6-2018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5% |
六、建材行业
(一)水泥行业
覆盖范围:熟料生产工段和水泥粉磨工段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基准线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 —企业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熟料 —熟料生产工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单位:吨CO2/吨熟料;
Q熟料 —熟料产量,单位:吨;
B粉磨 —粉磨工段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单位:吨CO2/吨水泥;
Q水泥 —水泥产量,单位:吨。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2019年度取值 |
B熟料 |
0.8568 tCO2/t熟料 |
B粉磨 |
0.0145 tCO2/t水泥 |
(二)平板玻璃生产行业
覆盖范围:以平板玻璃生产为主营业务的平板玻璃企业法人的所有平板玻璃熔窑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采用基准线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玻璃熔窑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单位:吨CO2/万重箱;
—平板玻璃/光伏玻璃产品产量,单位:万重箱;
N—玻璃熔窑总数。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吨CO2/万重箱) |
|
Bi |
平板玻璃基准值 |
299.62 tCO2/万重箱 |
光伏玻璃基准值 |
381.81tCO2/万重箱 |
七、化工行业
覆盖范围:以化工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化工企业法人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所有分厂(或车间)的化石燃料燃烧、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分厂(或车间)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或万Nm3产品;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i—分厂(或车间)产量,单位:吨或万Nm3;
N—分厂(或车间)总数。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6-2018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9% |
八、石化行业
(一)原油加工行业
覆盖范围:以原油加工为主营业务的原油加工企业法人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所有炼油装置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 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B—炼油装置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原料油加工量×能量因数);
Q—原料油加工量,单位:吨;
Fe—能量因数,单位:无量纲。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6-2018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 |
(二)乙烯生产行业
覆盖范围:以乙烯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乙烯企业法人或独立核算单位的所有乙烯装置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Fm—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B—乙烯装置历史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乙烯产量加吨丙烯产量);
Q—乙烯产量+丙烯产量,单位:吨。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6-2018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 |
九、民航运输行业
(一)航空行业(航空公司)
覆盖范围:航空旅客运输企业及航空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空企业”)关于国内航线航空器的航空煤油燃烧的直接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 —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 CO2;
B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基准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公里;
Fm —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 —运输总周转量,单位:吨公里。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6-2018年三年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 |
Fm |
98.5% |
(二)机场行业
覆盖范围:机场企业固定排放设施的化石燃料燃烧的直接排放,及电力、热力消耗所对应的间接排放。
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
1.计算公式
其中:
A —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配额总量,单位:吨CO2;
B —重点排放单位历史基准碳排放强度,单位:吨CO2/吨;
Fm —减排系数,单位:无量纲;
Q —吞吐量,单位:吨。
2.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B |
2016-2018年度加权平均排放强度 |
Fm |
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