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抵消市场中减排项目基准线设定的重要性

2019-6-2 23:30 来源: 碳测 |作者: 碳测

在涉及抵消机制的国家碳定价制度中,设定严格的基准线可以消除“碳信用超发”所造成的排放影响。当减排项目的BAU存在高度不确定性或碳市场价格较低时,为了保持抵消机制的环境完整性,应收紧基准线。然而,当减排项目BAU的不确定性下降或碳市场均衡价格上升时,设定宽松的基准线可抵消“碳信用紧缩“带来的排放影响。因此,为了保持抵消机制的环境完整性,应根据各减排项目特点及市场条件来制定项目基准线的松紧程度,以调整碳信用紧缩与碳信用超发的比例。

碳抵消市场中减排项目基准线设定的重要性


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体系下的碳抵消补充机制被认为是一种低成本实现减排的方式,然而对于减排项目的认定则需要对其基准线,即项目活动未实施的情况下通常可能发生的情况(Business as usual,BAU)进行判定,而最终碳抵消信用额度获得的多少则需根据减排项目自身排放相对其基准线排放的差额来决定。

一般来说,政策制定方会在减排项目方法学中规定减排项目各种可能的BAU情景(或组合),而其中最有可能的BAU排放情景即为减排项目最终确定的基准线。

减排项目的基准线情景越糟糕,基准线排放越高,项目业主获得的抵消碳信用就越多,得到的收益越多,项目业主开发的积极性也就越高。

减排项目业主应该会比政策的制定方更清楚自身项目的BAU情景,因此真正的BAU排放情景有可能与方法学中设定的项目基准线不一致。

例如常规光伏电站,方法学规定项目基准线可直接确定为”项目活动生产的上网电量由所属区域电网替代生产“。如今的项目BAU果真如此吗?在日照条件充足、建站位置优越的地区,你不建别人也会来建。

当BAU排放情景与项目设定的基准线不一致时,那些基准线设定较为宽松(即基准线排放高于真正的BAU情景排放)的减排项目就会被吸引参与进来。

由于参与抵消机制的项目业主可以在项目排放不变的情况下,依照设定的较为宽松的基线排放,获得更多超出实际情况的减排抵消信用额。因此,当这些超发的抵消信用额被控排企业买走后,全社会碳排放总量就可能会增加。

上述这种现象称之为“碳信用超发的抵消”(Over-Credited Offsets),即项目获得的抵消信用额超出了项目自身实际的减排量,抵消效果被夸大,最终可能导致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中抵消机制的失灵。而问题出现的原因就是因为项目基准线设定的较为宽松,导致基准线排放高于真正的BAU情景排放。

反之,如果项目基准线设定较为严格(即基准线排放低于真正的BAU情景排放),项目的实际减排量超出了其获得的抵消信用额,全社会碳排放总量就可能降低,而降低的量就是项目设定的基准线排放与真正BAU情景排放之间的差值。这种现象被称之为“碳信用紧缩的减排”(Under-Credited Emissions Reductions)。

有学者认为,设定较为严格的基准线会使环境受益,因为减排项目获得的抵消信用要低于项目实际的减排量,因此碳信用紧缩对于减缓气候变化项目在保持环境完整性方面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

在保持碳抵消信用额度总体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收紧基准线,碳信用紧缩下的减排项目可以完全平衡掉碳信用超发下减排项目所造成的排放影响。

抵消信用的供给

抵消信用的供给是出于减排项目业主对利润追求的最大化。影响项目业主供给的因素主要有六个,即:BAU排放量、减排潜力、边际减排成本、设定的排放基线、单位交易成本、以及抵消信用额的均衡价格。

项目业主方应该很清楚其项目的BAU,而监管机构只是设定了预估的基线情况,后者在数值上等于减排项目的BAU排放量加上一个排放浮动值。

减排项目业主可以决定是否开发项目(即是否参与碳抵消机制)。对于那些边际减排成本较高或者基线排放较低的项目,由于收益较低,项目方不会选择参与。

有一些项目的边际减排成本通常低于扣减交易成本后的抵消信用价格,这些项目的碳减排收益足以吸引项目方参与并让项目实施减排。但如果它们的基准线被设定的较为严格,得到的抵消信用额就可能会偏低,同样可能会影响项目方的开发。

而另一方面,如果项目的基准线设定的较为宽松,即使这些项目的边际减排成本高于扣减交易成本后的抵消信用价格,由于得到的碳信用会存在超发,因此项目方仍有可能积极选择开发。

当“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计划下的监管部门希望利用碳抵消机制来控制全社会排放总量的上限时,碳信用超发下的供给会导致排放量上升,而碳信用紧缩则会导致排放量下降。

然而,对于一些关键市场因素如碳价、BAU排放的不确定性、以及减排成本的变动,又会对碳信用超发或碳信用紧缩产生何种影响呢?

碳信用紧缩下的减排项目极易受到抵消信用价格的影响,而碳信用超发的项目则不会。只要抵消价格减去交易成本是正的,碳信用超发下的减排项目就有利可图,就会考虑开发。因此,在价格水平足够高的情况下,抵消信用价格的上升对碳信用超发项目的供应影响不大。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碳信用紧缩项目的开发则受制于抵消信用价格。随着抵消信用价格的上涨,更多碳信用紧缩的项目才会开始盈利。

较高的减排目标会导致较高的抵消均衡价格,由于减排的回报增加,因此会吸引更多的项目方参与进来。这对于那些基准线设定低于真正BAU排放的项目来说是件好事,参与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这一方面增加了碳信用紧缩下的减排数量,同时对碳信用超发下的抵消信用数量也没有影响。

当BAU排放的不确定性程度较低时,为降低总排放,基准线的设定往往不需要过于严格。这是因为BAU排放的低不确定性意味着项目更有可能获得与其BAU排放相匹配的基线。在这种情况下,基线高于BAU排放的项目会很少,碳信用超发下抵消信用的供应也会降低。

如果BAU排放的不确定性很高,碳信用紧缩下的抵消总量超出碳信用超发下抵销总量的可能性不大。较高程度的不确定性意味着项目BAU排放存在较大的预估性。如果一个项目其预估的BAU排放远远大于其真正BAU排放,则很有可能会被设定一个超出其真正BAU排放的基准线。项目方自然会乐于参与并获得超发的抵消信用额度。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项目其预估的BAU排放远远低于其真正BAU排放,则很有可能会被设定一个排放较低的基准线,以至于项目方认为没有额外收益而不会选择开发该减排项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并不会产生碳信用紧缩的情况。如果控排企业减排的目标较低,减排项目方在决定是否开发项目时,这种影响就会放大。

基准线设定对抵消机制作用影响的启发

有研究表明,当BAU排放的不确定性很低,或者当碳市场已存在较高的均衡价格时,在平衡“碳信用紧缩的减排”与“碳信用超发的抵消”之间所造成的排放影响时,往往不需要设定太过严格的基准线。

较高的抵消信用均衡价格会带动一大批基线设定低于其BAU排放的项目。这类项目参与数量的增加会使”碳信用紧缩的抵消”数量上升。因此,当抵消信用的均衡价格上升时,收紧基准线以平衡碳信用紧缩与碳信用超发之间比例的需求就会降低。

为保持碳抵消机制的环境完整性,同时对抵消机制节约的大量成本不造成损害,政策制定者应根据能够对碳信用超发和碳信用紧缩之间比例产生影响的项目特征和市场条件,来调整基线的松紧程度。这意味着,为保持抵消机制的环境完整性,抵消信用的均衡价格每上升10%,基准线排放可以适度上调1~2%。

上述分析暗示出两个关键性的政策建议,而这两项建议都涉及基准线调整的严格性。

首先,“碳信用超发的抵消”问题的严重性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碳价格预期的上涨而有所下降。基准线设定的严格限制会有所放松,以鼓励市场提供更多抵消信用。因此制定保守的基线设定措施的短期政策似乎是合理的,但未来可能就会存在问题。

其次,碳信用超发与碳信用紧缩可作为不同项目之间区分基准线严格程度的判定依据。对于BAU排放不确定性较低的项目类型,为保持抵消机制的环境完整性,可设定较为宽松的基准线。此外,对于边际减排成本较低,减排量供给潜力较大,或交易成本较低的项目也可设定较为宽松的基准线以保持环境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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