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核算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日前召开。会议提出,进一步聚焦数据质量、聚焦工作进度,全面分析存在
问题,抓紧时间研究和整改,全力推进普查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让普查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春明介绍,截至目前,全省上下围绕普查数据核算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解决了一些问题,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根据生态环境部普查办通报,云南省核算进展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当前依然存在部分州(市)组织协调不得力,工作要求松懈;部分地区数据质量令人担忧,后续任务艰巨;个别州(市)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等主要问题。
杨春明强调,现阶段是提升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时期,要着眼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全力推进普查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普查工作任务,为普查公报的编撰、形成、发布、宣传等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基础。当前,全省上下要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
要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做好核算阶段的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围绕普查对象及污染物的工序工段不重不漏,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排放量核算结果真实准确,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逐个核查、分析。要进一步压实普查对象责任,按照省档案管理系统要求,完善“一企一档”,对污染源调查中形成的支撑性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上传系统,确保所有普查数据能追踪溯源。
要夯实技术力量,按时序进度稳步前进。各地要建立本级普查核心技术团队,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相关时序要求,紧跟省级技术组微观、行业、宏观三个层面的质控节奏,同步开展本级自查、核查及汇总等相关工作,通过循环往复多轮查缺补漏、整改完善,切实提升全省普查数据质量。
要同步推进,做好核算收尾工作。目前,普查系统正在不断更新和完善,各地要紧盯系统,针对新出现的要求和问题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跟上国家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启动普查公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编制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审核审定并按时上报。各地在开展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的同时,应进行相关材料的整理、收集,为后期各类报告的编制做好充分准备。昆明市作为国家试点,要做好试点总结和验收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