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是第7个“全国低碳日”,主题为“低碳行动 保卫蓝天”。当天,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2018年
江苏省低碳发展报告》,展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发展的积极行动和成功经验。
“十三五”以来累计降耗15.5%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方斌斌介绍,近年来,我省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性举措,着力夯实低碳发展工作基础,取得积极成效。2017年、2018年,全省单位GDP能耗较上一年分别下降5.54%、6.18%,超额完成年度下降3.7%的目标;“十三五”以来累计降耗15.5%,超额完成考核目标要求。2017年、2018年,全省单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量分别下降5.3%、6%,超额完成年度下降4.5%的目标和“十三五”时序进度任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作为制造业大省,江苏如何从省级层面设计碳排放峰值目标和实现路径?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王华表示,江苏面临
节能降碳的巨大转型压力,尽早实现碳排放峰值,就必须着力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区域结构的低碳化变革,分阶段、分部门、分地区地有序推进达峰。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组织相关研究论证,争取尽早提出我省的达峰目标和路线图,争当达峰实践的引领者和示范者。”王华介绍,目标设定上,我省要争取“十四五”末、确保2030年实现总体达峰,确保比全国提前,为中西部发展预留空间;路径安排上,要在“十三五”争取高耗能行业碳排放达到峰值,有效推动煤炭减量行动;“十四五”期间推动工业整体达峰,适度控制建筑和
交通领域碳排放增长;2030年后确保碳排放总量逐步削减、最终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完全脱钩。
寻找绿色低碳新增长点
减排是否会影响经济增长,新的增长点在哪?省信息中心政务信息处处长赖力认为,低碳和发展两者之间不冲突,绿色低碳有望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江苏将推动实现全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区域结构的低碳化变革,积极推动新能源、储能、智能电网、绿色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逐步发展成为地方标志性产业,形成万亿级低碳新经济体量。”
赖力表示,下一步,我省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积极打造绿色低碳的新增长点:一是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建设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低碳创新体系,加速低碳前沿技术攻关与产业化。二是加强低碳投融资支持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碳产业信贷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低碳发展基金,打造国内领先的
碳金融集聚区和创新区。三是打造低碳创新合作载体。推动实施国际低碳合作项目,建设高水平低碳发展合作载体,深化低碳示范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碳发展典型模式。四是培育低碳领军骨干企业。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实施一批产业前瞻核心技术研发项目,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国际一流、规模与品牌位居世界前列、引领低碳新经济产业跨越发展的行业领军企业。五是引进培养高端领军人才。吸纳国际顶尖人才,联合开展重大技术研发,深度融合全球创新资源。
抓住机遇完成目标任务
全国
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首批纳入交易的是
电力行业,我省纳入全国
碳市场的重点企业数量较多,全国占比高。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副调研员纪玲玲介绍,我省在组织做好重点企业历史排放数据核算、报告、核查工作的同时,针对电力企业率先启动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我省电力行业发展水平总体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电力企业加入全国碳市场,总体来看,应该是很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将按照国家关于碳市场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以碳市场为契机,促进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省工程咨询中心低碳处处长杨新宇透露,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为20.5%,为完成这一目标,我省制定了《江苏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将
碳强度目标纳入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按照“体现总体要求、统筹地区差异、兼顾发展需要”的原则,对各设区市“十三五”碳强度目标进行分解。同时结合国家考核,每年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将年度目标任务纳入省政府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根据国家考核评分依据和评分标准,对照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落实目标责任。
过去3年,我省每年都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6年受到了国家通报表扬。“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对设区市的目标考核,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杨新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