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指出,按照IMO欲在2030年将航运业
碳排放强度至少降低40%的目标来计算,相比于一切照常发展的情况,203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需要大约降低21%。
近期,在欧委会的支持下,独立研究咨询机构CE Delft与UMAS联合开展了一项关于航运业温室气体
减排目标的研究,对IMO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初步战略中所列出的短期措施进行了分析。该研究给出了最有可能帮助航运业实现2030初步减排目标的短期措施,并且展示了各项措施的具体减排效果,为业界实施减排战略提供了决策参考依据。
IMO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MEPC.304(72)决议)包含了13种短期减排措施,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将在2023年之前对这些措施的执行做出决定。本次研究选取了其中5类被视为对温室气体减排有直接影响的措施,并对它们的减排效果进行了分析。这5类短期减排措施分别是:
1、进一步改善现有能效框架,重点关注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
2、针对新船和现有船舶开发技术和营运能效措施,包括考虑使用能够反映和增强船舶能效表现的指标,例如全年效率比(Annual Efficiency Ratio)、每工时能效(Energy Efficiency per Service Hour)、单船能效表现指数(Individual Ship Performance Indicator)以及油耗降低策略(Fuel Oil Reduction Strategy);
3、开展现有船队改进计划;
4、考虑使用航速优化和降低航速措施;
5、鼓励各国发展或者升级自己的减排行动计划,在IMO的指导下制定相关
政策和战略解决航运业温室气体排放
问题。
为了评估不同政策措施对于航运业温室气体减排的影响,该研究设置了一种在“一切照常发展”(BAU)情况下的未来航运业温室气体排放状况。这样一来就可以对“实施了新的减排措施”与“未实施任何新增政策”这两种情境进行对比。比如说,减速航行措施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取决于在一切照常发展情境下船舶运行速度的发展状况。同样的,改善船舶技术能效对减排的影响取决于在一切照常发展情境下船队技术能效的优化程度。研究还指出,按照IMO欲在2030年将航运业碳排放强度至少降低40%的目标来计算,相比于一切照常发展的情况,2030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需要大约降低21%。
以下是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减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