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核电发展的政策建议
确保三代核电机组带基荷满发运行。核电具有可再生清洁能源的类似属性,国家应明确所有核电项目均享受可再生能源相应电量消纳
政策,确保其承担基本发电负荷的调度地位始终得到保证,保证核燃料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结合国外对核电基荷运行的普遍做法,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严格检查落实《保障核电安全消纳暂行办法》,确保核电带基荷满发。
完善三代核电电价形成机制。核电与煤电商品属性不同,建议明确按照满足还本付息要求、保持合理利润并兼顾
市场电价水平原则,进一步完善三代核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并设置核电标杆电价的合理区间,理顺比价关系。建议将目前核电标杆电价的定价方式调整为在跨省的区域电网内或全国范围内统一核电标杆电价,促进核电在更大范围内跨区域消纳。同时,在保障三代核电项目带基荷运行基础上,对于核电机组在7000小时以内的电量,执行国家核准的核电标杆电价,7000小时以上的电量可执行市场化电价。建议由国家主管部门对三代核电的标杆电价核定进行统一归口管理,避免各省区自行调整。
对三代核电首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三代核电首批项目建设是我国核电产业升级的关键环节,承担了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示范、国家战略利益布局等重要任务。对三代核电首批项目经济性方面存在的困难,需要国家进行指导协调,给予电价和专项政策支持。同时,考虑到三代核电首批项目已经陆续商运,建议按照满足还本付息要求、保持合理利润并兼顾市场电价水平的原则尽快完成电价核定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三代核电机组的设计寿命为60年,远高于二代机组的设计寿命,同时三代核电机组卸料的燃耗水平比二代机组高出50%以上,单位电量对应的乏燃料处理量及相关费用也要低一些。建议将三代核电首批机组乏燃料基金的征收后置10年,即由机组投入商业运行5年后改为15年后开始征收。在确保核电机组带基荷多发满发的同时,建议三代核电首批项目全部发电量都执行核定电价,暂不参与市场化
电力交易。
科学把握发展节奏,促进核电行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核电产业链具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产业成熟度的培育以及标准化、规模化的发展需要行业的平稳发展为前提。科学把握核电产业发展节奏,有利于核电上下游产业人、财、物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及工程建造的整体水平,对有效提升我国三代核电的竞争力大有裨益,并将强有力地促进我国核电产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同时,建议国家按规划容量一次性核准同一厂址核电机组项目,实现批量化依次连续建设。针对三代核电首批项目厂址,建议近期尽快核准二期等后续项目,以摊薄三代核电首批项目的成本,提高依托项目整体经济性。
核电企业努力降低三代核电的投资和运维成本。能源领域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煤电通过改造实现超低排放,为自己创造出新的发展环境;风电光伏发电成本下降明显,已在发电侧逐步形成平价上网能力。核电行业必须夯实在安全高效发展基础上,加快自身进步步伐:一是积极推进优化设计和工程组织优化,在批量化中降低建造成本;二是积极研究推动核电运行成本优化;三是主动应对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挑战,适应市场电价竞争的倒逼机制,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本文为中国核能行业协会重大
问题联合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成果,作者均为课题组组长、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政策研究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