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气候基金(GCF)是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的194个国家建立的,作为“公约”财务机制的一部分,旨在为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提供资金。目前GCF从43个国家共筹集了103亿美元,其项目投资通过执行机构进行,已经授权了88个执行机构。本文通过分析GCF在四个非洲南部国家支持气候融资贷款计划的情况,提出对中国的借鉴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1]
南非开发银行(Development Bank of Southern Africa, DBSA)气候融资贷款计划(Climate Finance Facility, CFF)是绿色气候基金(GCF)在南非、斯威士兰、纳米比亚和莱索托四个国家支持的一个项目(GCF网站项目号:98)。CFF是一个贷款计划,针对私营部门参与气候融资的
市场限制,采用混合融资方法,发挥催化作用,旨在增加非洲南部地区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投资。
该贷款计划主要有以下目标:1)通过增加对气候友好型基础设施的投资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2)提供可复制的模式,强化实施国家在气候融资方面的能力,以便《巴黎协定》目标的实现;3)支持至少八个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即获得清洁水,使用可再生能源,经济增长,可持续基础设施发展,减少能源和清洁水获取的不平等,建立可持续城市和社区,以及采取气候行动;4)提供必要的财政能力,以满足与气候友好型和清洁水基础设施相关的社会经济需求;5)通过与当地利益相关者合作增加国家实现既定气候目标的能力;6)撬动私人资本,提高市场效率。
南非开发银行(DBSA)将在内部建立一个专门的运营单位,实施气候融资贷款计划。该计划的设计基于“绿色银行”模式,旨在快速增加非洲南部国家气候友好型项目的私人投资,有可能扩展到更广泛的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区域。这是“绿色银行”模式的首次应用,适用于新兴市场。“绿色银行”是专门的、服务于清洁能源的金融机构,利用其资金来填补市场空白,并引入私人资本,瞄准目前无法大规模吸引市场资本的、商业上可行的清洁技术。
二、项目资金来源
由DBSA实施的CFF项目将服务于非洲南部地区,与私人资本合作,为低碳和气候适应性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并促进更多与气候相关的投资。CFF将重点使用次级贷款、增信等金融工具,可延长贷款期限或提供其他类型的信贷支持,以支持商业上可行但在私营部门无法得到融资的项目。CFF的实施将降低风险,增加气候投资的可融资性,并吸引大量私营部门资本。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如下表所示:
表2. 项目资金来源(百万美元)
DBSA将作为CFF项目的执行实体,就减缓项目(如可再生能源、废物转化为能源、能源效率、低排放
交通等)和适应项目(如节水、水处理、新清洁水等)签订贷款协议。CFF将根据绿色银行的原则运作,致力于解决关键的市场障碍,推动公共和私人气候投资。这个项目将有助于填补资金缺口,以促进实现非洲南部国家的自主贡献目标,并有助于充足的清洁饮用水的供应。通过将GCF资金与私人投资者融资相结合,能够降低中小企业的借贷成本,并降低私人出资者的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私营部门的参与增加,GCF的参与程度将逐渐降低。
三、项目实施的意义
非洲南部地区面临着巨大的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以南非为例,南非存在
电力短缺、电价上涨、高
碳排放和能源安全等
问题[2],南非绝大部分的电力来自煤炭,对煤炭的依赖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实现国家自主贡献(INDC)的根本挑战。与能源有关的排放(化石燃料燃烧、
运输和逃逸排放)主导了南非的排放情况,占2000-2010年排放总量的75.1%。实现南非国家自主贡献的估计成本包括2010年至2050年脱碳电力3490亿美元,可再生能源电力超过80亿美元/年,新型汽车400亿美元/年,公共交通基础设施0.5亿美元/年,以及在未来五年内,为气候适应增加额外的70亿美元短期投资[3]。显然,需要大量额外的投资来帮助南非达成气候目标。
另外,南非是个水资源稀缺的国家,水产量(即当前基础设施的供应量)约为150亿立方米/年,其中大部分来自地表水(68%)和地表水的回流(13%)。目前的使用量估计为150-160亿立方米/年,在许多供水系统中,用水量超过了可靠的产量。[4]南非的用水供应保证低于98%,即水资源短缺的可能性超过每100年两次。
南非在提供能源和水服务等方面面临困难,其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约占GDP的2.4% ,单靠公共资金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诸如CFF和私人投资等创新融资计划将在南非等非洲南部国家未来基础设施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CFF项目将根据所投国家的需求和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中的部门优先事项来调整投资,关键部门包括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废物利用、交通和水。
非洲南部区域国家的银行系统和利率趋势具有一致性,即银行系统流动性充足、金融系统完善度尚待提高、利率稳定。CFF目标国家的金融市场拥有资本可以用于气候融资,然而,由于缺乏适当的金融机制,融资受到限制。CFF项目将着重解决以下障碍:
(1)信贷期限短由于监管限制,这四个CFF目标国家的商业银行都无法提供超过7-8年的长期贷款。而CFF项目将贷款期限延长至15年,适应了应对气候变化项目的要求。
(2)高利率高利率也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投资的障碍。本CFF计划的出资方和商业银行将联合为减缓和适应项目提供资金,由于GCF的利率优惠,本计划提供的利率会明显低于市场水平,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3)气候投资的高风险气候投资项目不确定性高、风险大,CFF提供的次级贷款、增信等将有助于打开市场、分散投资风险,吸引私人投资者的进入。此外,CFF为气候投资项目提供相应的技术评估,有利于降低项目本身的风险,使项目更符合私营部门的投资要求。
四、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一)积极申请和利用绿色气候基金
中国应重视绿色气候基金(GCF)的作用,积极申请和利用国际资金。目前GCF还没有在中国投资的项目,在GCF的88个执行机构中,已经有2个中国的机构,具备了通过国内机构申请资金支持的条件。虽然GCF所能提供的资金相对有限,但其示范效应十分突出,并且能引进国际先进经验,促进国际资本与国内资本的合作。本项目中,GCF提供的赠款和优惠贷款有助于解决项目所在地气候投资缺乏适当的融资机制、融资成本高等障碍,降低中小企业的借贷成本,并提高气候友好型项目的借贷期限,适应此类项目的发展需求。另外,GCF的投入降低了项目本身的风险,吸引私人投资者、商业银行和金融中介机构等参与绿色投资,对市场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
(二)通过国际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私人资本参与气候投资
国内气候资金来源主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私营部门参与气候融资方面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需要采取措施扩大公共和私人资本的引进与融合。本CFF计划支持的项目具有市场收益潜力,但是由于具体的融资缺口和障碍、资本可用性有限等问题限制了项目的实施。通过CFF计划的资助,这些项目将吸引私营部门的参与,并且对投资者信心产生积极影响。中国可借鉴该项目“绿色银行”的运作模式,利用GCF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新技术开发,撬动国内社会资本投资于气候友好型项目,也为私人部门资金的长期涌入创造条件。
(三)借鉴国际项目经验,建立多元化的气候融资机制
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气候公共物品供给理念和融资体系,需要加速提升气候资金供给总量、效率和效果,加强赠款、优惠贷款、增信、混合融资等金融工具的有效利用。本项目借助GCF等的投资,将在项目所在的非洲南部四国建立多元化的气候融资机制,帮助各国实现自主贡献目标。我国应该借鉴这些国际项目的经验,加强气候融资机制的建设,利用多种融资工具,加大对气候友好型项目的投资。另外,本项目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支持适应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国也应该重视对适应项目的投入,推动具有气候韧性的基础设施的建设。
附注[1] 主要资料来源:https://www.greenclimate.fund/documents/20182/574760/Funding_Proposal_-_FP098_-_DBSA_-_South_Africa___Southern_Africa_Development_Community__SADC__Region.pdf/2d3a080a-baab-74ed-fd6a-94a43d062911[2]https://thegiin.org/assets/documents/pub/Southern%20Africa/GIIN_SouthernAfrica.pdf[3]Energy Services: Market Intelligence Report 2016[4]https://www.greenclimate.fund/documents/20182/574760/Funding_Proposal_-_FP098_-_DBSA_-_South_Africa___Southern_Africa_Development_Community__SADC__Region.pdf/2d3a080a-baab-74ed-fd6a-94a43d062911
作者:崔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室及
碳金融实验室负责人钱青静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助理